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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烟草广告营销中的“瞒”和“骗”

来源:中国科学报  发布日期: 2013年4月1日 11:53 

  “烟草业有形形色色的营销手段,新媒体营销、文化营销、低害营销是他们目前采取的主要方法。”在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近日举办的“烟草营销中的瞒和骗解析会”上,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王帆博士表示。

  据王帆介绍,我国的广告法规定禁止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等发布烟草广告,于是烟草业就利用网站及社交媒体等新兴传播媒介大做广告营销。

  “有个名叫‘泰山俱乐部’的微博,影响力非常大,专和网民聊‘烟’事儿,粉丝多达十几万。”王帆说,浏览这一微博,会发现满眼尽是宣传香烟文化,诱导人们吸烟的博文。

  与会专家认为,包括微博在内的各种社交媒体,其主要受众是青少年,烟草业抓住了社交媒体,就抓住了烟草消费的下一代。

  王帆分析说,烟草业还充分利用文化营销这种隐蔽的手段展开攻势,并且大打“低害”营销牌,通过生态烟叶、自然醇化、添加调香、降焦减害等所谓科技术语,为消费者描绘了一幅事实上并不存在的“低害健康”卷烟图景,实际是利用伪健康信息促销卷烟。

  律师王惠娟认为,烟草企业在没有充足科学证据的情况下进行中草药卷烟低危害宣传,鼓吹中草药卷烟止咳、祛痰,对改善心血管功能具有较好效果,不但欺骗了消费者,也违反了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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