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新闻快讯 记者昨日从南昌市城乡规划局了解到,南昌市明确中心城区重要地段及区域建筑在规划设计、方案审批报建时,要将楼宇亮化专项设计方案一并审批。 重要地段及区域的公共建筑屋顶广告及招牌的设置应符合《南昌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原则上禁止在屋顶设立商业广告招牌,单位名称及招牌也应在规划设计方案和亮化专项设计方案中明确位置和要求。规划、城管、住建等部门将加强日常监管,并将之纳入规划核实、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范围之内。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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