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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高速公路现广告牌乱象 权益归属引争议

来源:四川新闻网  发布日期: 2013年4月1日 11:01 

  在建高速公路两旁,这些白板广告牌比比皆是 

 

 

  核心提示

  户外广告乱象

  泸州在建的成自泸赤、宜泸渝两条高速公路泸州段,以及已运营的隆纳高速、纳黔高速公路两旁,没有任何审批手续的广告牌多达上百块,建设成本超过千万,牵涉数十家广告公司

  对赌游戏背后

  广告牌背后不菲的利润,催生广告公司拼命砸钱。据了解,建一块单立柱广告牌一次性投入15万元左右。而一块地势较好的广告牌一年广告收入达八九万元,好一点位置的可达十二三万元

  高速公路未开通,路两侧的户外广告牌已林立。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泸州在建的成自泸赤、宜泸渝两条高速公路泸州段,以及已投入运营的隆纳高速、纳黔高速公路,没有任何审批手续的单立柱户外广告牌多达上百块,牵涉泸州数十家广告公司。上百块大型户外广告牌,光建设成本即超过千万元。因没有任何审批手续,这些大型户外广告牌的命运走向,引发关注。

  路未开通

  广告公司疯抢口岸

  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从泸州绕城大道进入正在建设中的宜泸渝高速南连接线。宜泸渝高速泸州至合江段目前尚未开通。然而路两侧已立起不少单立柱广告牌,有的广告牌与广告牌之间的间距不足百米。这些广告牌密集、凌乱,广告牌上还是一片空白。

  这种情况不单宜泸渝高速独有。还未开通的成自泸赤泸州自贡段,以及已开通的隆纳、纳黔高速两旁都有。这些单立柱广告牌有个共同点,那就是未获任何部门批准。此前,包括当地城管部门及各高速路公司均进行过统计。其中,单泸渝高速泸州至合江段有三四十块,纳黔高速有四五十块。泸州境内四条高速路两旁的广告牌超过百块。

  泸州一广告公司老总向成都商报记者介绍,上述广告牌不少都是在高速公路建设期间立起来的,“户外广告,口岸就是价值。谁抢占到口岸,谁就抢到先机。”该负责人表示,自己的公司在宜泸渝高速旁也立了四块广告牌,“别的公司都在抢地盘,我只能跟风。如果不抢,就只有眼瞅着别人吃肉,自己连汤都喝不到了。”

  利润不菲

  广告公司集体对赌

  因为没有审批手续,对自己在宜泸渝高速旁立的4块广告牌的命运,这位广告公司老总显得忧心忡忡。

  泸州市城管执法支队办公室负责人宋仕彬告诉记者,从2009年起,政府就一直在谋划,通过重新规划布点,以公开拍卖经营许可的方式,结束户外广告这种混乱、无序的状态,“也就是说,从2009年起,泸州建城区范围内,城管部门就再没批准过一块户外广告牌。”

  记者从泸州市城管部门获悉,户外广告,根据管理权限,建城区内主要由城管部门审批。高速路,权限则在高速公路交管部门,工商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管理。

  对于这些单立柱广告牌设立流程,广告公司介绍,“和当地村社以及土地承包人协商,形成协议,支付对方租金后就开始建设。大体而言,每块单立柱户外广告牌的成本在12万元到16万元之间。租地,则大多一次性付清10多年的租赁费用,这笔费用从几千到两三万元不等。这样算下来,建一块单立柱广告牌,一次性投入15万元左右。泸州范围内目前没有任何审批手续的上百块户外广告牌,多家广告公司已投入超千万元。“口岸必须抢先占领,但最终结果,没有一个人心里有底。大家想的是,建成后万一能够得到批准呢?这是一场集体的对赌。”

  这种对赌游戏背后,是高速公路两侧广告牌背后不菲的利润。业内人士介绍,由于高速路上可观的车流量和浏览量,“目前,一块地势较好的广告牌,一年广告收入可达八九万元,更好一点位置的达十二三万元。换句话说,一到两年时间就能收回成本。单以泸州为例,目前经营主要涉及高速公路户外广告的广告公司有五六十家,兼营的则数量更多。”

  高速公司

  侵犯权益就该拆除

  纳黔高速公路公司办公室负责人赵国平表示,此前,他们也对纳黔高速两侧的户外广告进行过调查,“有的在高速路征地红线以内,有的在高速路征地红线以外。对于红线以外设立的广告牌,我们无法监管。他们和当地村民签协议,然后就开始建设。平时这些广告公司大多躲在幕后,出面的都是当地村民。”赵国平表示,针对这一乱象,应该由政府相关部门组建联合执法队伍,对违规广告牌进行依法拆除。

  而宜泸渝、成自泸赤泸州段,由于同属BOT项目,上述两家高速路公司态度更为坚决。

  宜泸渝高速泸州段所在的东南高速公司办公室负责人曾贤南表示,初步统计,宜泸渝高速泸州段目前已建成的单立柱户外广告牌已有三四十块,“作为BOT项目,东南公司享有项目广告营运权和收益权。广告公司随意建户外广告,就是对公司权益的侵占。”曾贤南表示,公司方面目前也在等待政府方面的举措。

  区内区外

  权益归属引发争议

  作为高速公路交通主管部门,省交通厅高速公路执法总队一支队七大队相关负责人对此也深感无奈。该负责人称,高速公路移交后,他们只能在高速公路建控区范围内享有执法权。这一说法,记者在省交通厅高速公路执法总队处得到证实。

  执法总队介绍,“全省高速公路七个支队,都有审批权限。原则上,广告公司和高速路公司协商一致后,报经高速路所在的支队审批即可。不过从去年起,为了进一步规范高速路两边的广告牌,该审批已暂时冻结。”执法总队同时表示,他们对高速路两侧广告的审批权限,也仅限于高速路建控区范围内。

  《四川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明确,禁止在高速公路两侧边沟外缘30米和立交桥通道边缘50米内修建永久性设施。公路两侧30米以及桥梁、匝道两侧50米,正是高速公路建控区。建控区已为不少广告公司所熟悉。

  记者通过连日调查,发现目前泸州四条高速公路两侧出现的上百块没有任何审批手续的广告牌,不少都位于建控区范围外。

  对于建控区外的广告牌,是否会对高速公路投资人权益构成侵犯,存在较大争议。此前,曾有经济法专家撰文分析,“高速公路两侧广告牌权益是高速公路产权衍生出来的空间权。基于公平原则,广告主应该将其获得的利益分配给高速公路投资主体,以补偿建设高速公路的巨额投资。”

  对此,泸州市法学会副秘书长白联洲却表示,高速公司广告牌权益,权限也仅限于建控区,“即使说空间权,建控区以外的土地承包人,也应该有空间权吧。”

  四川五月花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强表示,高速路建控区以外,农民承包地上建立起来的广告牌,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这属于农民土地上的用益物权。不过,在农民承包地上建立广告牌,由于可能造成土地用途的改变,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批。”

  针对广告公司集体砸钱“对赌”高速路广告牌,绵阳市委党校公共管理调研室行政学研究专家王仕军表示,政府行政管理当中,除了管理,更重要的还是服务功能,“由于这种广告牌属公共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应制定一套公平合理的游戏规则,一个能够实现充分竞争的公正平台。比如,公开拍卖经营权的方式,就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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