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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广告也有“保质期”:过期未审批坚决拆除

来源:琅琊网-沂蒙晚报  发布日期: 2013年4月7日 09:44 

  兰山城管分局近期对辖区内的户外广告牌进行摸底调查,对不规范的户外广告进行规范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进行拆除。

  3日上午,在沂蒙路与平安路交会处,三处200余平方酒水广告牌被依法拆除。据金雀山执法所五中队张庆春介绍,该酒水广告牌已经到期,广告牌业主一直未办理审批手续,多次催促审批无果后,城管部门对其依法进行拆除。

  据了解,违规户外广告主要分为未办理户外广告审批手续的、过期未继续办理审批手续的、长期欠费的和破损影响市容市貌等。“一般户外广告审批时间为 两年,到期后业主可向城管部门提出申请,执法人员对户外广告进行现场勘验合格后,方可继续设置。一般我们都会通知业主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城管部门将依法进行拆除。”张庆春说。

  此次所拆除广告审批期限已过,广告架体已出现一定程度的腐朽侵蚀,极易对过往行人及车辆带来安全隐患,且一直拖欠有偿使用费不缴纳,当事人经执法人员多次督促整改后仍置若罔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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