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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应用发行商广告收入高于广告网络

来源:移动新发现  发布日期: 2013年4月10日 15:21 

  日前IDC最新出炉的报告指出,在广告收入方面,谷歌、Millennial Media和苹果等广告网络已经被以Facebook、Pandora和Twitter等为代表的移动应用发行商超过。

  报告显示,Google、Millennial Media、苹果和Jumptap等广告网络在移动展示广告市场上被Facebook、Pandora和Twitter等应用发行商超越。后者市场份额从2011年的39%上升至52%。

  相比之下,四大移动广告网络——Google、Millennial Media、苹果和Jumptap的移动展示广告业务营收增长迟缓,但仍上涨了47%。

  对此,IDC负责媒体和娱乐业务的副总裁卡斯滕·韦德(Karsten Weide)表示,“移动广告网络在移动展示广告市场上的份额遭到应用发行商蚕食,未来市场份额会受到进一步蚕食。”

  从整个移动展示广告网络市场来看,谷歌仍以2.43亿美元的营收排在首位,Millennial Media移动展示广告 业务营收为1.51亿美元,超过苹果的1.25亿美元排在第二位。Jumptap以9000万美元排在第四位。

  从这份报告可以看出,移动展示广告展现出了强大的增长势头,并开始对具有代表性的移动广告巨头产生了一定的威胁。更多新闻请继续关注广告买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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