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北京市举行了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音著协”)“音乐作品使用报告交接仪式暨新闻发布会”。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台长王求在该次发布会上,向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副主席兼总干事屈景明交付了2012年音乐作品使用报告。 此次交付报告记录了中央人民广播电台2012年全年播放的7000多小时音乐作品的使用情况,包括每首作品的使用时长、作词、作曲等版权信息。这是我国广播行业第一次向音著协交付详实、准确的音乐作品使用报告。2009年,国务院发布《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支付报酬暂行办法》(下称“《付酬办法》”)。《付酬办法》明确规定:广播组织使用音乐作品,除向著作权管理组织支付报酬(即著作权使用费)外,还有提供音乐作品使用报告的义务。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台长王求表示,提交音乐作品使用报告,是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通过技术手段解决版权问题的成功尝试,也是我国广播行业版权管理水平整体提升的重要标志。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汤兆志表示,“尊重音乐,保护版权”不仅是一种理念,更是一种实践,音乐作品使用报告的准确提供就是对这一理念的最好践行。音乐作品使用报告的准确提供,即便在版权整体管理水平较为发达的国家也不是容易的事,本次音乐作品使用报告的交接,既体现了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对音乐作者合法权益的尊重,也充分说明通过广播组织和音著协在版权保护和文化发展方面的携手合作,完全可以高效率地将音乐作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落到实处。 此次发布会的举行,体现了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对于音乐版权的重视,同时也促进了广播业对于音乐版权方面的合作。更多新闻请继续关注广告买卖网。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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