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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cebook:移动终端作为广告媒介胜过电视

来源:搜狐IT  发布日期: 2013年4月25日 15:36 

  在Facebook举行的一次会议上,其高管发表了如下言论:作为广告媒介而言,移动设备的价值已经追上电视媒体,乐观上讲甚至超过电视媒体。

  先不评判Facebook的这一论断,让我们先看一看几组数据:

  数据分析公司Gartner披露,2012年全球移动广告营收96亿美元,与 2011年相比实现18.75%的增长。并且Gartner预计,到2013年将达到114亿美元,2016年这一数字将上升到245亿美元。

  福布斯披露,2012年的电视广告营收为607亿美元,与2011年相比增长2.8%,分析师预计2013年增幅将大约6.8%,总营收达到648亿美元。

  如果单单从广告营收上来看,移动终端虽上升实力强劲,但并没有实力完全赶超电视。不过Facebook得出这样的结论一定是基于多个方面的考虑的,下面我们来分析一下为什么说移动终端的各个利弊。各位也可以由此得出自己的判断。

  贴身的“第二屏”

  在尼尔森选数据显示,全球智能手机普及率分别为:韩国67%、中国66%、澳大利亚65%、意大利62%、英国61%、美国53%、俄罗斯37%、巴西36%、土耳其19%、印度10%,这意味着,智能手机为基础向用户投放广告的做法在全球范围内已经有了充分的可能性。

  尽管被称作“第二屏”,实际上用户通常全天候随身携带手机,出门在外时利用手机消费内容。用户使用手机的时间超过传统媒体。

  吸引广告客户的不仅仅是手机一直在线的特性,还包括消费者越来越多地利用手机从事与购物有关的活动,访问社交媒体。

  更合适的广告模式?

  目前来说,移动广告的最佳途径尚未确定。手机是一种相对年轻的媒介,广告客户尚未找到吸引消费者的途径。传统广告模式不适合手机,广告客户需要向消费者提供他们关注的内容,使他们生活得更好,但是无疑这一方向是充满潜力的。

  精确衡量广告效果?

  手机广告面临的另外一项挑战是精准衡量手机广告效果的方法的匮乏,造成这一挑战的部分原因是跟踪手机用户行为的困难。在这些问题得到解决前,广告客户不会将更多广告预算用于手机。

  部分广告客户发现,手机和电视可以很好地共存。

  利用社交媒体

  由于社交已经成为手机体验的重要组成部分,广告客户还需要学习如何利用现有以及新的社交媒体,提高对手机用户的吸引力。

  Vine、Pinterest和Instagram等社交平台用户增长迅速,广告客户瞄准了这些社交媒体带来的机遇。

  不过仍有一部分业内人士认为,手机媒体作为广告媒介尚不成熟,仍将在一段时间内保持辅助性广告媒介的性质。更多新闻请继续关注广告买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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