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贵州省省工商局的消息,《贵州省违法广告公告制度》已于日前正式出台,并投入实行。 根据《制度》,从即日起,省工商局将联合省委宣传部、省纠风办等13家省广告监管联席会成员单位,以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联合公告》《虚假违法广告公告》和《典型严重虚假违法广告公告》,并重点对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化妆品、美容服务等5个方面的虚假违法广告,公告其违法事实、认定依据、发布媒体、广告经营者、广告主等内容。 对涉及的药品、保健食品,省工商局将通报主管部门,责令其暂停该产品的销售;所涉及的医疗机构,将撤销《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并在一年内不受理该医疗机构的广告审查申请;对刊播虚假违法广告严重的媒体,将追究刊播机构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虚假违法广告所涉及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将依法调查处理;构成犯罪的,则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省工商局表示,还将配合广告公告制度的实行,开展一系列广告监管工作,针对违规违法广告进行重点打击。更多新闻请继续关注广告买卖网。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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