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宣传已成为今天商家必不可少的一个宣传环节,为了吸引眼球,广告主可谓是花样百出。 昨天下午,有网友在微博上质问,“郑州市郑密路上,这几辆车上顶着广告,以每小时约15公里的速度慢慢向前挪,这样子算是违反交通法吗?” 交巡警 属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 郑州交巡警称,根据修订后的《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五条规定,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外形和有关技术数据的,不予办理变更登记。更多广告新闻请继续关注媒体资源网站 第五十七条规定,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可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图片上的车辆属于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一名民警说。 城管局 车顶广告未经审批 针对此事,郑州市城市管理局户外广告管理处相关人士李涛称,“车顶广告也属于户外广告的一种形式,也需要审批,但他们明显没有进行审批。” 据他介绍,根据《郑州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交通工具外部设置的广告都属于户外广告,需要进行审批。更多新闻咨询敬请关注广告买卖网 未按批准事项设置的户外广告,责令限期拆除,如果没有拆除的话,可对商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欢迎广大市民监督举报,发现一个查处一个。” 广告宣传要从合理的渠道进行宣传,不要为了博得眼球而失去了效果。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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