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将开展一系列措施,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监管力度。 措施有:重点加强对都市类报刊、地市级电视频道、信息网站等媒体的监测,并以违法广告为线索,结合产品质量抽验、GSP检查等工作,严查生产销售假劣产品、无证经营、非法渠道进货、出租出借许可证等违法行为。 据了解,本次将对涉及以下内容的广告进行重点监管:夸大产品适应症;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标示有效率、获奖等综合性评价;用国家机关、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专家、医生及其工作人员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利用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对严重违法广告相关信息,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进行公告、曝光,把发布严重违法广告的相关生产经营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违法广告范围涉及全省的,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令其相关产品在全省范围内暂停销售。 除此之外,还将于其他部门进行联合执法,进一步开展各项针对医药保健食品类广告的监管工作。更多新闻请继续关注广告买卖网。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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