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不少市民咨询了设置户外广告的手续,记者就此采访了市城管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了解到,想要设置户外广告必须经过审批,违者将被依法处以最高2万元的罚款。更多新闻资讯请登录广告买卖网。 市民如果想要发布户外广告、设置门头牌匾,必须到城管执法部门进行审批登记,市城管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说,市民可以到各区城管执法部门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项目说明书、广告牌设置的位置、规格、色彩实景效果图等资料。各区城管执法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规定的,组织现场勘察后,上报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审核。对符合有关政策法规的,市城管行政执法局作出许可决定,再发回各区城管执法部门窗口,由各区城管执法部门通知当事人。整个审批期限不超过6个工作日。 该名城管执法人员表示,按照《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未经审批,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影响城镇容貌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并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同时,按照《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相关规定,非法设置、张贴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所得、处5000元以下罚款,并限期拆除。 户外广告是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合法的户外广告具有丰富的审美内涵,是现代城市设计、建设的必然,是现代城市软实力的又一直接体现。更多新闻资讯请登录广告买卖网。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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