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口市工商局针对近期查获的4宗虚假医疗宣传广告,进行了曝光和通报批评。 “谓长金胶囊”: 虚构专家患者宣传功效 近期,“谓长金胶囊”保健食品进行大量的宣传,广告中含有非药品宣传治疗功效的用语,并出现虚构专家与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为功效证明的内容,构成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严重违反了广告法律法规。 “好视力眼贴”:虚假宣传疗效 根据省局领导的批示精神,市工商局对海口某商行发布的“好视力眼贴”广告进行调查。 现已查明,当事人在该产品没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情况下,利用广告牌的宣传形式,将未经证实治疗效果的“好视力眼贴”产品宣传为具有治疗效果的产品,误导消费者,构成对产品性能做虚假宣传行为,严重违反了广告法律法规和反不正当竞争法。 “刀氏老苗汤”:虚构患者作证明 某媒体于2013年1月20日至2月28日期间发布了“刀氏老苗汤”食品广告,该广告含有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并利用虚构患者名义作证明,误导消费者,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 某医学美容中心:虚假宣传注射针剂 3月13日,市工商局接到消费者投诉,对某医学美容中心在网站上发布的医疗广告进行检查,发现该医疗广告“某整形美容医院所选择提供使用BOTOX注射针剂都是具有身份验证信息查有所据的合格产品,安全效果绝对保证,是海南BOTOX注射最好的医院”等内容涉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其行为违反了广告法律法规。 海口市工商局表示,将进一步加大医药广告监管力度,规范医药广告市场力度。更多新闻请继续关注广告买卖网。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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