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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烟组织呼吁禁止利用新媒体发布烟草广告

来源:南方都市报  发布日期: 2013年5月23日 10:07 

  针对世界禁烟日的到来,近日烟草广告被人们哄抬到了风口浪尖,烟草广告犹如一只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控烟组织呼吁,应尽快修订《广告法》,禁止利用新媒体等所有媒体上发布烟草广告。更多新闻资讯请登录广告买卖网。

控烟组织呼吁禁止利用新媒体发布烟草广告

  控烟组织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近日发布报告,指出中国的烟草业利用网站及社交媒体等新兴传播媒体进行广告营销已相当普遍,既违反世卫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精神,也违反了国内控烟规划。

  “根据《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第13条,各缔约方应‘广泛禁止所有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李彤说,“因此,针对烟草业的新媒体营销,应当尽快修改《广告法》第18条,严格禁止在所有媒体,尤其是包括移动终端在内的各种新媒体上发布烟草广告、进行烟草营销。”

  烟草是不利于健康的,而烟草广告则是宣传烟草,提升烟草的销售经济利益,那如此看来,烟草广告是不是属于违规广告呢?更多新闻资讯请登录广告买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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