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现代传媒的飞速发展,媒体宣传对人们思想、行为的影响越来越直接、越来越深刻。为此,江苏常熟市司法局积极运用现代传媒手段,不断拓展普法渠道,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方法,变传统的灌输式普法为参与式、启发式普法,变单向传播为双向互动,让群众在灵活便捷、寓教于乐中接受法治文化的熏陶。 “智慧社区”成为普法新载体 今年以来,常熟市积极创建“智慧社区”,通过数字电视平台,为社区群众提供多种便捷服务,实现“以智慧政务提高办事效率,以智慧民生改善市民生活,以智慧家庭打造智能生活,以智慧小区提升社区品质”。 对此,常熟市司法局主动参与,在沙家浜依托“智慧社区”平台开设“法律超市”栏目,下设5个子栏目:常用法律,涵盖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法律法规;法律讲座,通过在线播放专家学者的授课视频,普及各种法律知识,强化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能力;法律服务,介绍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各类信息资料,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等工作网络与流程;法治文化,展示地方特色法治文化作品和法治文化阵地;以案释法,用经典案例形象生动地宣传普及法律知识。 《春来外传》用方言讲述法律 自2012年6月以来,一部“说常熟话、演家常事、抒百姓情”的方言普法电视系列剧《春来外传》一经推出,即吸引了众多群众争相观看。该剧目由常熟市司法局与广电局联合开办,聚焦现代常熟人学法守法、依法维权的典型案例。剧中所有演员均为常熟本地人,使用当地的方言,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起到了良好的警世作用。 常熟市司法局长徐秾告诉记者,《春来外传》普法系列剧播出后,不仅受到广大市民的欢迎,更引起了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兴趣,他们纷纷要求借助这一平台,向市民宣传相关的专业法。在这种情况下,司法局果断转变工作思路,由各相关部门全面“接管”今年的所有剧目,真正形成了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格局。 在常熟电视台还有一个特色普法品牌栏目《法在身边》。该栏目开播10年来,先后被评为苏州市“十佳电视栏目”、江苏省优秀法制栏目,并以县级电视台的身份加入了全国法制节目交流中心。自“六五”普法以来,《法在身边》通过以案释法、律师信箱、“《法在身边》进社区”等子栏目及系列活动,向市民传播法治理念,普及法律常识,提供法律服务。 法治网站让学法更加快捷 常熟普法网校是该市通过互联网打造的学法用法平台,通过信息、教学、辅导、考试、查询、交流等中心的功能运作,为市民提供法律咨询和学法途径。按照该市《开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网上学法用法意见》,各级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每年必须完成网校设定的12门法律课程考试,每季度由法宣办组织实施网上法律知识考试。目前,“一季一法一考”已成为该市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用法的“金牌节目”。 常熟零距离是该市依托互联网设立的市民论坛,其中的“常见法律知识查询系统”,因实用方便而备受市民的关注,年点击率达1.8万人次。各行政部门也纷纷建立门户网站,开展政策法规宣传,传播相关政务信息,为群众提供政务公开和法律服务。 动漫微电影让学法很娱乐 常熟市司法局还积极运用FLASH动画技术,将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汇编成《青少年法制动漫宝典》,使法制动漫成为中小学生的最爱。与此同时,城管局针对乱搭乱建、乱停车辆、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制作法制动漫宣传片在电视台播放;文明办、环保局、工商局等制作法制公益影视广告,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宣传教育。其中,《诚信》、《我们留下的不只是影像》等作品获得了第九届全国法制动漫作品优秀奖。公安局拍摄防范诈骗、抵制酒驾等法制微电影。其中,《酒鬼老李》上线发布后,点击率达20余万人次。最近,常熟市法治办、法宣办联合启动了以“感受法治新进步,传播法治正能量”为主题的首届“印象法治”公益广告大赛。 与此同时,他们利用出租车、公交车的车载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法治标语与格言;依托中心文化广场的电子显示大屏,制作“福地广场法制20分”,在每天傍晚的黄金时间播出;要求楼宇墙面广告屏幕每天要用20%的时间播放文明、法治等公益广告;利用分布在城乡的气象播报屏,穿插播放相关法律法规;在最繁华的方塔商业街,利用LED屏滚动播放法制宣传标语,打造“电子普法一条街”。 国税局、地税局、安监局等部门运用手机短信平台传播法治文化;纪委、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法律援助中心分别建立法治文化博客,上传法律法规及博文,关注网民评论,并对网民的疑惑及时给予解答;沙家浜镇利用QQ群开展有关民生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公职人员依法办事、依法律己、依法调处矛盾纠纷。了解更多广告新闻,请关注广告买卖网。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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