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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p手机广告缺乏监管 四条建议供参考

来源:家工商总局门户网站  发布日期: 2013年6月6日 16:03 

  摘要:手机wap网络广告内容夸张,真假难辨,最近用户用智能手机进行wap上网,在某门户网站浏览新闻时,就遭遇了此种境遇。

  某卫视《越淘越开心》栏目/名人李某推荐:超级P57自曝减肥40斤的秘技,全球唯一健康、安全的天然食欲调节剂!超级P57享瘦窈窕身材,月减28斤,不反弹!”其宣传用语中明显有夸大的成分。鉴于我国目前对于诸如此类的wap宣传内容缺乏有效监管措施的现状,对于如何监管此类通过wap站点发布广告的问题,笔者认为有以下几个难点。

  一是确认违法行为管辖区域难。以上述宣传内容为例,我们能确定其确实存在虚假宣传的嫌疑,但现在的手机网络不受时间、地域的限制,如何确认违法行为发生地、如何确认某地工商机关的管辖权等,都是值得商榷的问题。

  二是认定违法行为责任主体难。当前,任何个人都可以通过手机wap网络发布广告。由于我国并没有完全实现手机实名,任何人都能成为一个匿名的手机广告发布者。这使得广告受益者和广告主之间缺少了必然联系,因此难以确定真正的广告主和广告经营者的身份。

  三是调查取证固定违法证据难。许多手机wap网站经营者在手机建站时都会设立IP地址访问权限,用电脑无法直接浏览该wap网站。笔者曾用电脑登录过该门户网站,发现只能通过其在网页上的模拟软件进行上网。如何有效地进行取证,如何固定违法证据等,也是现在监管工作中遇到的难题。

  四是寻找违法行为法律依据难。笔者查阅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及《上海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发现这些法律法规均无明确涉及wap手机广告的条款,对其违法行为缺乏定性依据,给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带来困难。

  针对上述监管难点,对手机wap网络广告监管提出几点建议:

  一是寻求法律适用,做到有法可依。从目前的现状来看,wap手机广告及其相关主体的定义模糊,监管缺失,这就需要对现行的法律法规做必要的修订,建立wap手机广告内容、主体资格、审批权限等的审查、登记、备案制度,明确各相关单位的职能分工,并赋予工商机关在查办wap广告案件时相应的执法手段,将wap手机广告纳入日常监管工作。

  二是厘清办案思路,规范经营行为。以上述宣传内容为例,经了解,笔者浏览的门户网站其实是经过ICP备案的,通过点击该门户网站页面首页中间广告文字链接后,才转到上述宣传页面。对于此种情况,我们可以结合拍照打印、第三方鉴证、公证部门公证等多种取证方式,固定违法证据,通过先查询到门户网站所有者,然后通过其逐步追查并确认该wap广告的所有者、发布者、设计制作者,最后对相关主体进行相应的处罚教育,从而达到规范其经营行为的目的。

  三是加强多方合作,形成长效机制。在查处wap手机广告违法行为时,必然会涉及电信、联通和移动等电信运营商。因此,要加强同通信管理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明确各部门在wap手机广告监管中的职责分工,建立起wap手机广告从申请到审批再到管理的准入制度,

  四是积极引导规范,促进行业自律。现今wap手机广告主要投放方式是各个独立wap网站所有者从广告联盟处接取广告,通过在自有wap网站上投放广告,吸引他人点击获取报酬的形式开展经营活动。因此,笔者认为,首先要从广告联盟这一群体着手,将各大广告联盟联合起来,成立诸如wap手机广告管理协会,让广大经营者参与到监管广告市场的队伍中来,通过行业自律和政府管理双管齐下,引导wap手机广告经营者建立手机广告的自查和自审制度,营造依法经营的良好氛围。

  构建wap手机违法广告从发现到查处再到后续规范的立体防线,并形成长效的多部门合作的管理机制,推动wap手机广告市场稳步、健康发展。了解更多资讯,请关注广告买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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