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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房屋紧急维修 可简化程序

来源:楚天都市报  发布日期: 2013年6月10日 09:28 

  武汉市房管局启动2013“情系百姓,致力安居”主题服务活动。一个多月以来,市民咨询、建议、投诉电话不断。针对市民反映的热点问题和典型个案,武汉市房管局将分批进行答复和解决。更多资讯请登录广告买卖网。

广告:房屋紧急维修 申请维修资金可简化程序

  案例一

  市民熊先生:您好,我住武昌南湖花园江南庭院,房屋漏水,并且多户出现这种问题,向物业反映多次一直没人来维修。请问该怎么办?

  武汉市房管局物业处:经与熊先生电话联系,了解到武昌南湖花园江南庭院小区多数房屋存在漏水现象。因房屋已过保修期,房屋漏水需申请动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现动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相关申请材料已在武昌区房管局审核之中。

  住宅维修资金主要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根据规定,维修资金使用需要占建筑面积2/3以上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以下简称双2/3业主)签字同意。

  为进一步方便居民申请维修资金,当小区出现危及房屋使用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可以不通过双2/3业主同意,由业主委员会或相关业主申请,直接报区房管局申请使用维修资金。这些紧急情况包括:屋面防水损坏造成渗漏;外墙1/5以上有脱落危险;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消防设施出现故障危及安全等。

  案例二

  市民赵先生:我住珞珈山街36号,我们这边的房子属于文物房,下雨漏水问题该找谁解决?

  武汉市房管局物业处:经与赵先生电话联系,他家住该文物建筑3楼(顶层),整个3楼的房屋已房改,但3楼以下的房屋还未房改。屋顶属住宅共用部位,应由整栋房屋的全体业主共同承担维修费用。赵先生可向房改的售房单位申请维修资金。

  如您在买房、办证、二手房交易、物业服务、廉租住房申请、新政实施等方面,有什么疑问或实际困难,均可向武汉市房管局反映:更多资讯请登录广告买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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