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业界广告公关案例互动社交媒体品牌对话数据技术观察   

 

车身广告“新创意” 停车费充当广告费

来源:武汉晨报  发布日期: 2013年6月26日 16:10 

  摘要:户外广告五花八门,集中整治行动广泛开展,但是有一处车身广告之另类程度竟然停放颇多天数,而每天只按时来交停车费就过关了。

车身广告“新创意” 停车费充当广告费

  日前,余女士拨打晨报新闻热线85777777反映,王家墩地铁站口有一辆贴着广告的私家车停在那好几周。她觉得这种流动的广告车很不规范。上面的广告单也随意插在车玻璃上,很容易被风吹掉。

  位于地铁口附近的这辆流动广告车,车的左右两边玻璃上都贴着黄色醒目的广告,车上还放着数十张该公司的宣传单。一位身穿停车收费衣服的工作人员称这辆车已经停在此处近两周了,每天司机都会过来缴25元停车费。大多数乘客觉得,广告宣传还是应该规范,不能随意贴放。也有部分乘客持反对意见,觉得广告车并没有影响乘客的出行,很佩服车主的商业头脑。

  工商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车身广告属于户外广告,户外广告的发布审批属于城管局。江汉区城管局的工作人员称,这种流动广告车,如果没有占道,目前也没有明确规定归城管部门管。

  湖北汉武律师事务所余钢律师表示,此种情况系利用交通工具张贴、悬挂广告的情形,即属于《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第五条第二项规定的需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户外广告登记,领取《户外广告登记证》才能发布广告的情形。如果发布广告者未经登记擅自发布户外广告,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三万元以下的罚款,限期补办登记手续。逾期不补办登记手续的,责令停止发布。

  此类车身广告市民看法不一,但是若出现跟风现象地铁口想必要更嘲杂了,另一个层面讲,反映了小企业不愿华广告费做宣传的现状。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上一篇信息 下一篇信息
信息分类查询:  业界广告公关案例互动社交媒体品牌对话数据技术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