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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八月启动 小微广告代理公司面临出局

来源:股城网  发布日期: 2013年7月9日 09:35 

  摘要:营改增新政八月启动,对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影响非常大,小规模纳税人要根据国家政策的调整经营模式,而这似乎并不是阵痛而是一个需要转变的过程。

新政八月启动 小微广告代理公司面临出局

  “在新的政策中,除对于融资租赁业务外,对于广告业等现代服务业不再实行差额征收,这一点对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影响非常大,小规模纳税人要根据国家政策的调整,调整经营模式,特别是对于此前已经签订的合同,如果没有考虑到相关税负成本的,现在要考虑进去。”日前,北京市国税局工作人员在对相关企业进行营改增新政辅导时,做上述表示。从今年8月1日起,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和此前上海、北京等地营改增试点时的税收政策相比,营改增新政总结了试点中出现的问题,总体税收设计规避了原来的不足之处,更加科学和合理。

  取消差额征收 小微广告公司优势变劣势

  北京市国税局工作人员所说差额征收,是广告业中一直实行的一项税收制度。简单地理解,就是对一家广告公司而言,可以用他开给客户的发票额减除其他广告公司开给他的发票额之后,对差额进行征税。在上海、北京实行营改增试点的过程中,对于广告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依然实行这项政策。

  取消差额缴税是本次政策中最主要的调整之一,对广告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影响也最为巨大,一些小型广告公司可能会经营不下去。北京某会计事务所资深会计师李向晶这样评价营改增新政对于广告业的影响。如果一家小型广告公司代理了一笔100万的广告发布业务,其支付给广告发布单位的发布费是90万,按北京试点时的差额征收政策,粗略计算应当只有不到3000元的税;而新政取消差额征收后,那就要按将近100万的3%缴税,差不多有3万元,成本增加非常大。

  随着取消广告业差额征税政策以及广告主单位希望拿到税率相对更高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广告公司应当调整经营策略,向一般纳税人方向发展。继续关注广告买卖网,了解更多广告新闻精彩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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