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出台了《市属电台电视台和郴州日报社广告收入纳入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暂行办法》,将市属三家媒体税后广告收入纳入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预计此项收入每年可增加该市政府非税收入1亿元以上。 该市规定,市属电台、电视台及郴州日报社广告收入是政府举办的广播电视占用国家无线电频率资源和利用政府信誉及政府拥有的信息、技术取得的收入,属于政府的非税收入,按照“统一管理,规范操作,专款专用,注重实效”的原则,其税后收入纳入市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执收单位于每月20日前,应将扣除各种应缴税款后的广告收入,集中缴入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再上缴国库。 该市还规定,财政部门按执收单位事业发展需要核定一定额度周转资金,确保其正常运行;对纳入财政管理的广告收入财政不扣缴政府性基金;对执收单位实行目标考核;鼓励和支持执收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制度。 切实加强郴州市属电台、电视台和郴州日报社广告收入的财政财务管理,有效支持了广播电视和报社事业快速健康发展,继续关注广告买卖网,了解更多广告新闻精彩内容。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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