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弘扬民族文化,公益广告宣传充斥街头,但是充斥在市民眼里的还有各类商业广告,而且还是在市政设施上,看起来有点混搭。 宁波街头,随处可见路边的市政设施上布满了各类广告。有市民反映,市政设施上设置的商业广告,给有关部门带来丰厚收入,却给城市形象带来不小的影响,也给广大市民带来不便。 出于公共管理成本的需要,对市政设施进行一定的商业化利用无可厚非。但从国外的经验来看,市政设施商业化开发的前提是,必须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化程序把关,否则难免会出现过度开发的情况。首先将市政设施做广告纳入城市管理整体范围之中,并进行相关的地方立法,使之做到有章可循,“宁缺毋滥”。同时,在具体程序上以透明公开作为基本前提,不仅要有相应的规划部门进行科学规划,还要经过公开招标,内容审查和主管审批,必要时还要进行公开听证,在收费上更要要严格做到“收支两条线”,“取之于商,用之于民”。 反观国内一些地方,市政设施的商业化开发多缺乏必要的规矩。比如,哪些市政设施上可以打广告,可以打什么广告,由谁来进行管理,由谁来进行实施,又由谁来进行监督,其经费如何处理,都没有制定统一的规定。目前,市政设施分属交通、交警、公交、市政等10多个部门,如果这种情况得不到改善,那么目前这种乱象就难以禁绝。 管理上的真空,其实也是责任上的真空,广告的乱象,其实也是责任的乱象。如何实现市政设施广告的有效管理,当从立好规矩起步。继续关注广告买卖网,了解更多广告新闻精彩内容。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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