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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工商开展多项措施强化监管医药广告

来源:来宾市工商局  发布日期: 2013年8月1日 12:04 

  近段时间,来宾市工商局为加强医药广告市场监管机制的建设,不但将常态监管与广告监测相结合,还开展了五项医药广告整治措施。

  一、加强宣传学习,提高法律意识。在广告主、广告经营单位中开展学习《广告法》、《药品广告管理办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采取宣传“四进四上”措施,即:进广告主、广告经营单位、进联席会、进社区、上电视、上电台、上报刊、上网络,提高法律意识,构建“工商、社会、自律”监督管理网络。

  二、开展广告巡查,实行痕迹监管。开展医药广告市场巡查,实行“属地管理”原则,由辖区工商所负责对辖区内医药广告市场进行监管,所长为第一责任人,推行“四定”制度,即定区域、定人员、定目标、定责任,同时,实行痕迹监管,将巡查记录录入电脑档案管理,存档备查,构建“市级、县级、基层工商所”三级监督工作格局。

  三、强化约谈制度,增强自律意识。将医药广告监管重心前移,定期对医药广告发布单位、广告经营单位开展行政约谈,敦促相关单位建立医药广告内部审查制度,同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学习,增强行业自律意识,从源头规范医药广告发布行为。

  四、开展广告监测,务实履行职责。完善广告监测制度,统一监测标准,统一工作规范,统一工作目标,重点对辖区内电视台、电台、报刊等媒体单位所发布医药广告进行监测,重点对医疗服务、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等广告进行监测。今年1至7月25日止,共监测医药广告586条次,接到各类医药广告违法举报线索69条(件),立案查处医药广告案件26件,下发行政指导意见书23份。

  五、推行联席制度,实现资源共享。建立查处虚假违法医药广告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有工商、质监、食药、卫生、宣传、纪检、公安等部门,明确规定每季度召开一次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总结上一季度工作,相互通报本部门查处虚假违法医药广告情况,商讨下一季度工作做法,构建“工商牵头、部门配合、各司其责、形成合力”工作格局。

  来宾市工商局表示,将会继续针对医药广告市场开展一系列专项整治工作,以维护好当地医药广告市场秩序和环境。更多新闻请继续关注广告买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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