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日前颁布禁令,规定网络用户在私人博客或社交网站不得张贴、转发如时事新闻一类的“公共信息”。此举遭到不少越南知名网络人士的批评,也招致人权组织的质疑。 报道称,根据越南政府新颁布的“72号令”相关规定:网络用户的个人社交网站页面以及博客页面只能包含“个人信息”,不得引用、张贴或转发“公共信息”。其中,“公共信息”的范畴包括但不限于报刊、新闻通讯社以及其他国有网络媒体机构发布的消息。“72号令”7月15日经越南总理阮晋勇批准,31日发布,9月正式生效。该法令还禁止互联网服务供应商发布一切涉及“反越、破坏公共安全、社会秩序及国家统一”的信息。 越南信息和通信部副部长南胜表示,新法令旨在“帮助网络用户在网上看到准确、不含杂质的信息”。而根据该国网络评论人士解读,该法令一旦生效,今后凡在网上张贴新闻或新闻链接、讨论国有媒体发布的时事热点问题的行为均可能被视为违法。目前,越南当局尚未披露违反“72号令”会受到何种处罚。法新社称,越南媒体审查制度严格,今年还被国际“记者无国界”组织冠以“互联网大敌”称号。近年来随着社交网站的普及,越来越多的越南人喜欢在社交网站上浏览、分享最新信息,风格刻板守旧的国有媒体正逐渐失去受众。 法新社称,越南以“从事反政府活动”罪已经判决46名“网络活跃人士”。人权组织认为,这些判决并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泰国《曼谷邮报》援引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西方驻越南使馆外交官的话说,新法令让越南当局在逮捕上述人士时有了更明确的依据。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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