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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文明城市 规范户外广告先规范广告收益

来源:南方都市报  发布日期: 2013年8月7日 17:27 

  为迎接文明城市考评,改善道路环境,日前民众镇城管执法部门拆除了25个过期、残旧的户外广告牌。接下来还将进一步整治清拆未经审批擅自设置的广告牌、经审批设置但已不适应继续设置的大型户外广告牌、长年失修有碍观瞻的广告牌等。

构建文明城市 规范户外广告先规范广告收益

  户外广告并不是没人管。商家想在某处竖一块广告牌,需要经过有关部门审批,但为什么还是杂乱无章呢?关键是户外广告的经营所得,有一部分为户外广告提供场所者所有,哪个地方安装了广告牌,哪个业主就能获得收益,大家自然千方百计辟出阵地“招商”了。

  要合理有效地配置城市环境资源,需要管理者痛下决心,割断户外广告背后的利益纽带。比较可操作性的办法是,将所有户外广告资源统一规划,划定户外广告设置展示区、适度控制区、一般控制区和严格控制区,随后向社会公开拍卖广告位,将其经营所得归入公共财政,将资金用于改善民生等问题,做到公共资源公众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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