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市卫生局称9月1日前,医疗广告审查权将下放到各市卫生局及中医药管理局,我市积极做好承接工作。 据了解,从今年9月1日起,市卫生局及中医药管理局开始受理辖区内医疗广告审查申请,对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收回或撤销其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同时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公示并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在本行政区域内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外地医疗机构,及时移送医疗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卫生局或中医药管理局查处。 对于广告监测的放权有利于更大范围更高效率的开展医药广告督察工作,有利于规范医药市场,继续关注广告买卖网,了解更多广告新闻精彩内容。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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