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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电视牌照颁发引发广电新一轮竞争

来源:慧聪广电网  发布日期: 2010年4月13日 17:22 

    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朱红向外界确认首批3张互联网电视牌照颁发给了中国网络电视台(CNTV)、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和杭州华数传媒网络。

    牌照发放之后,3家企业迅速与电视厂商建立了合作关系。TCL、海信、长虹、清华同方等终端厂商纷纷与获得牌照的内容商建立了合作关系。此次获得互联网电视牌照属于视频网站“国家队”。不仅仅在资源、政策、品牌拥有“民营队”无法比拟的优势,而且在时机上,“国家队”也是受益者。

    家电厂商纷纷转型互联网电视

    早在去年,TCL就通过推出mitv互联网电视产品群,宣布停产部分大屏幕非互联网平板电视,并对旗下mitv互联网电视已进行了四次全球同步升级,为已购机用户增加多项全新功能与服务:“影视下载”、“在线观看”、“远程教育”、“在线卡拉OK”、“游戏下载”、“资讯快报”等众多精彩功能,功能越来越强,让众多购机用户不断有着新的娱乐享受。

    除TCL之外,康佳、创维、海信等知名彩电厂商,也陆续宣布停产非互联网电视。据创维彩电事业本部总裁杨东文介绍,作为国内顶尖级彩电企业,创维长期以来致力于电视多媒体娱乐功能的应用开发以及内容的提供,并在这方面建立了绝对优势,是电视应用功能领域的先行者和探索者。

    内容生产商与电视终端各有所需

    据专家介绍,国内电视厂商数年之前已经开始尝试布局互联网电视的内容,开通了“欢网”、“酷开网”等内容平台,同时也开始研发并推出相关硬件产品。彩电企业纷纷推出具有网络视频功能的电视机产品,并且试图介入内容领域,这不仅引发了网络电视内容监管危机,同时也刺激自上而下的广电部门。这种模式无疑会使本来比较混乱的视频领域更是雪上加霜。

    内容生厂商与电视厂商合作,很好的缓解了广电行业的矛盾,也实现了有效的资源使用。

    合作模式之惑

    目前,互联网电视的合作模式最有可能为:中国网络电视台、杭州华数、上海文广等获得牌照的节目集成商将节目打包集成后,按照年度合作协议卖给TCL等彩电厂商,彩电厂商将内容放在自己开发的内容平台上与电视捆绑销售。

    在互联网电视的商业模式上,还没有成熟的解决方案。如果一直不向消费者收费,企业可能无法保证有足够的资金来支持在互联网电视内容上的投入。未来发展模式还有待商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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