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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工商开展四项措施完善广告监管机制

来源:广元市工商局  发布日期: 2013年8月20日 12:14 

  2013年上半年,广元市工商机关根据《广元市2013年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推出四项监管措施,进一步加强虚假违法广告监管机制的建设。

  一是拓展监管范围。把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和违法现象频发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广告和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非法涉性、低俗不良广告以及扰乱公共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严重虚假违法广告作为整治重点,加大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大众传播媒介广告监测力度。

  二是突出监管重点。结合“农耕护农”行动,加强种子、农药、化肥广告监管,切实维护农户合法权益。积极部署整治虚假医药广告专项行动,敦促全市电视台、日报社等媒体单位认真履行广告发布审查责任,规范广告发布行为。按照市政府要求,及时对宣传或变相宣传融资及收益率、回报率的投资理财和融资信息咨询服务广告进行清理整顿。结合“无烟草广告城市”建设目标,广泛开展烟草广告专项整治。

  三是强化监管手段。开展多种形式行政指导,监督、指导市、县(区)主流媒体开展自查自纠,加大对报社、电台、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发布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广告的监测力度,对违法广告责令立即停止发布或整改,严重违法的依法查处。

  四是确保监管长效。加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协调配合,共享广告监管资源。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解决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工作中突出问题。对严重虚假违法广告案件实施“联合告诫”、“联合公告”、“联合检查”、“联合督查”,推动整治行动顺利开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对重点广告案件的督办和指导,督促整治工作开展不力的地区和部门改进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据了解,2013年上半年之中,广元市工商机关共检查各类广告3620条次,其中责令整改85条违法广告,责令停止发布43条违法广告,查处各类广告违法案件49件,收缴违法印刷品广告10077份。

  由此可见,广元市工商机关开展的广告监管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对当地广告市场环境的建设产生了强力规范作用。更多新闻请继续关注广告买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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