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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官方表示不会禁止个人分享社交网站信息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日期: 2013年8月20日 15:41 

  越南信息传媒部广播电视及电子信息局局长黄永保表示,在越南政府最近颁布的关于互联网信息服务供应、管理和使用的72号议定书中,完全没有禁止互联网使用者在社交网络上分享信息的内容。

越南官方表示不会禁止个人分享社交网站信息

  据越通社19日报道,黄永保表示,政府新近颁布的72号议定书将电子信息网分为电子信息网站电子报、综合新闻网页、内部新闻网页、个人信息网页和专业信息网页等五类。

  对于个人信息网页,该议定书仅提出了有关互联网信息服务供应、管理与使用的概念,完全没有禁止互联网使用者在社交网络上分享信息的内容。具体的规定是,互联网使用者可以在社交网络上分享信息,不过要注明网址和信息来源,让其他使用者容易查询完整信息。与此同时,互联网使用者对分享信息内容拥有讨论及评价权利,但要为自己的言论负责,确保其不违犯法律法规。

  黄永保说, 越南政府颁发该议定书的目的是保护媒体机构的知识产权、信息版权,并不影响到新闻自由及公民言论自由权。

  关于该议定书所禁止的互联网信息供应行为,黄永保表示,该议定书第五条规定:禁止任何利用互联网信息、互联网使用权和网上信息等进行破坏越南政府,危害越南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破坏民族大团结,鼓励发动战争与恐怖主义,煽动民族仇恨、引发民族或宗教矛盾,宣传激发暴力行为,散布淫秽、色情、犯罪、社会丑恶现象,传播迷信、破坏社会美德,泄露国家机密,散布谣言,损害组织信誉及个人荣誉与品德,广告宣传违法商品,散布被禁止的文学艺术作品,冒充组织或个人散布谎言信息,侵害组织和个人合法权益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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