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户外led屏为城市增添了不少色彩但是,越来越大的广告屏给市民的出行带来了困扰,从最初的吸引眼球变成了对市民眼镜的伤害,光污染眼镜让人们感到不适,专家认为光污染影响视力和睡眠,那么对于户外广告牌的监管该采取怎样的措施呢?继续关注广告买卖网,了解更多广告新闻精彩内容。 华灯初上,闪耀的户外LED广告屏,提醒市民这个城市的繁华。然而,繁华背后,市民却要忍受LE D屏带来的光污染,而且面临投诉无门,部门执法却无法可依的情况。9月1日,《深圳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正式施行,面积10平方米以上的户外LE D显示屏将由市城管局负责审批,市民投诉可拨城管热线“12319”。此外,市城管局也在制定全市户外LE D显示屏规划方案,从设置区域、设施亮度等方面进行全面规划。 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统计,目前全市10平方米以上的户外LE D显示屏约有125块,主要集中在福田、南山、罗湖、龙华新区,因早期缺乏对户外LE D显示屏的认识,导致缺乏规划统筹、设置不够规范、影响环境景观、对光污染的控制缺乏标准等情况出现。 华强北片区 广告牌一个比一个耀眼 市民小林已经习惯了晚上7点后下班的常态,当窗户外的各色LE D显示屏纷纷亮起时,她才意识到夜生活的开始。在华强北片区工作多年,她也见证了广告牌的变化。“近年来越来越流行滚动式广告牌了,常常几十秒变换一个。而且,有的商家为了吸引注意力,换成越来越大的屏幕,还有高亮的白色灯照射,眼睛受不了。”小林说,尤其是一些电器商城,因为竞争激烈,广告牌一个比一个耀眼。 小林表示,她理解商家为了争夺客源做出更新颖的变化,但应该考虑在附近居住、工作以及视力有局限的市民的接受度。另一位市民何女士认为,“夜晚的时候,我觉得华强北温度高,空气也很差,当然也不单纯是广告牌的影响,还有一些大楼上的玻璃幕墙反射光线。” 同样有此类困扰的还有陈先生。他住在华强北商圈外围的居民区。原以为离得较远,不会受到繁华夜景的影响。不料,一些高楼上悬挂的LED广告屏个头儿很高,每天亮到很晚,他躺在床上准备睡觉时也可以感受到外面灯光忽闪忽闪的变化。 “一开始我也没有想太多,只是觉得被光照变化弄得心烦意乱。后来才渐渐意识到,这不就是传说中的‘光污染’?”就此问题,陈先生甚至咨询过医生,但医生的答复比较模糊,仅告诉他有这个可能,但没有充足的证据能证明他受到了光污染的影响。 何女士在华强北商圈附近住了多年,她记得有一次下班回家时,正对着十字路口的大楼一面墙成了高亮广告墙,开车经过时视线受到广告屏光线变换的刺激,眼前突然白茫茫一片,差点没看清红绿灯造成事故。这件事让她心有余悸,自此开车经过这个路口都会多留神。 松白路光明段 驾车途中被LE D屏晃花眼 光污染影响居民晚间休息的同时,也影响行车安全。8月26日晚上11时许,南都记者在松白路光明新区段走访发现,合水口、将石、田寮等社区路段光污染情况较显著,主要集中在大中型休闲中心、K T V、酒店等场所,嵌在建筑外墙的电子屏不停变换画面及色彩,与各类霓虹灯一起闪烁,令人眼花缭乱。 松白路田寮大道路口、田湾路文明路口、松白路风景路口等处,外墙LED招牌甚至有3至5层楼高。而在松白路光明大道立交桥旁,一家足浴保健城的金色招牌很抢眼,一块巨幅LE D电子屏不间断播放动态视频。该屏幕安装在4楼和5楼的外墙上,高约6米,长约12米,亮度较高,附近地面、立交桥等均被照亮。 司机陈先生说,夜间行车看到高亮度的动态电子闪烁霓虹灯,注意力不可避免会被分散,还会让眼睛不适,因此驾车时更需要高度集中注意力才能避免交通意外。 危害 眼科医师: 光污染影响视力和睡眠 深圳一家眼科医院的主任医师肖月影表示,现在的建筑物很多采用玻璃幕墙,在阳光照射下会反射出刺眼的光芒,而夜晚闪光的霓虹灯、高亮度的广告显示屏等,都会造成光污染。如果人们长时间呆在有光污染的环境中,视网膜和虹膜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视力会下降,白内障的发病率也会增加,有时还会出现头昏心烦或情绪低落等症状。晚上灯光亮度太强时,则会影响居民睡眠,扰乱人体正常生物钟,导致白天工作效率低下。肖月影还表示,近几年黄斑病变突发病例特别高,导致患者看东西变形,除了受饮食影响外,光污染也是重要因素。而闪烁的光源更会给婴儿造成不良刺激,影响婴儿视力发展。 肖月影建议,市民应注意避免长期处于光污染环境下工作和生活,必要时应采取一些个人防护措施,如带防护镜等。如果小区周边光线太强,可在家中安装双层窗帘或百叶窗,根据光线的强弱做相应调节,降低光污染对人体造成的影响。 症结 法规慢于现实 监管有难度 针对LED显示屏的光污染问题,深圳市城管局市容管理处副处长何涛回复称,LED广告屏属于近年新兴的广告载体,在早前的户外广告设置指引中,并没有相关设置规定。另外,目前国内并没有针对光污染的相关法律法规,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审批、监管难题。 LE D屏设置存在五方面问题 缺乏规划统筹,设置不够规范,影响环境景观,对光污染的控制缺乏标准,道路交叉口附近设置较多存在交通隐患,这是全市LE D显示屏设置方面主要存在的五方面问题。何涛介绍,在今年以前,事权下放,市区一级都有LE D屏的审批权,甚至原特区外的部分街道也有审批权。例如,宝安区城管局主要负责辖区内重点道路的LED屏设置,其余区域的审批就由下辖街道负责。宝安区城管局称,LED是近几年才出现的广告形式,所以在没有统一标准的情况下,形式也多样,如在年限方面,有的审批期为1年,有的则是2年。去年市里出台原则性文件后,统一规定审批年限为3年。正是因为没有统一的审批,造成难管理的情况,因此市城管局才决定要统一规划。 对于LE D显示屏的设置不够规范的情况,何涛表示,近年来广东省推出LE D扶持政策,LE D行业发展越来越迅速,而原来的户外广告设置指引对于LE D的表述并不是很多,因此出现设置较随意,规律性不足,设置零乱的情况。条例慢于实际,今年新出台的《深圳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加强了对LED显示屏设置的要求和表述。 准确检测数据获取有难度 根据市城管局去年9月所做的户外LE D显示屏设置专项规划中的调查显示,福田、罗湖、南山、盐田及深圳北站区域有大型户外LE D显示屏78块,只有59块经过审批,还有19块是未经审批的。何涛介绍,未审批的LED屏包括三大类,一类为大运会期间全市整治户外广告,部分区采取拆墙体广告置换LE D广告的办法,该部分LE D显示屏处于补报材料的过程。第二类是处于控制设置区域的LE D屏,该区域一般不再审批设置,将采取自然淘汰办法淘汰该区域的LE D屏。LE D屏使用年限为5到6年。第三类是没有通过职能部门审批设置的LE D屏,将在全市普查中全面拆除。而全市的数据需要在普查结束后才能提供。 “广告是动态的,市民投诉时可能有问题,仪器检测却没有问题,这样就带来执法的难度。”何涛表示,目前原特区内的LED屏由市城管局监管,市城管局接到投诉后,会联系市灯光环境管理中心人员使用仪器检测,再根据结果与业主单位沟通。何涛介绍,雾霾、雨天等天气同样影响检测结果,光通过小水滴会产生折射等情况,造成眩光,那么LE D广告屏放出来的光与人体感官上感受到的影响也是不一样的,因此需要多次及长时间检测,获得准确数据。 监管存在人力不足 监管的另一难点在于人员安排。目前很多街道都在诉苦,每个街道城管部门也就十多人,压力、担子都大,精力分散,增加LED监管带来人员压力。市城管局也曾向市政府反映该情况。“如果有一部好的法规,也有法则,却没有人执行,效果就会打折扣。”何涛强调,在制定全市LED规划方案中将一并解决审批和监管的协同问题。 对策 新规对屏幕亮度和显示时间做出限制 9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深圳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一定程度上对LED广告屏带来的光污染带来管理依据。深圳市城管局回复称,光污染在国内外都有,而在国内尚未有专门的法规进行限制。深圳市通过制定新的广告管理办法,用地方条例的方式对LED屏的进行立法管理,有一定进步。 《办法》中明确面积为10平方米以上的广告牌由市城管局负责审批,同时配套出台新的《深圳市户外广告设置指引》,该指引将在近期政府公报中对外发布,由深圳市城管局、市规土委、市交委三部门联合制定。另外,去年9月深圳市已经出台福田、罗湖、南山、盐田及深圳北站的LE D屏规划方案,目前正在启动原特区外的规划方案,预计明年全市的规划将出台。一旦方案出台将按照规划严格执行,方案将全市划分为禁止、适度、控制三种区域,规划为5年期。 LE D屏需安装亮度调节装置 新的管理办法规定,设置电子显示屏广告的,应当符合城市照明管理要求和电子显示屏亮度控制标准,安装亮度调节装置,科学控制亮度和使用时间。如违反该条款,未安装亮度调节装置或者未按批准文件要求控制亮度和使用时间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罚款。另外,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批准文件、不按该办法规定要求设置或者发布户外广告、拒不履行发布公益广告义务等行为,将载入不良行为记录数据库。 宝安区城管局称,以前没有相应法律法规出台和具体的设置要求,因此在审批LED屏时参照普通墙体广告设置,接到投诉后还是根据感官上的感受调整,现在出台了新管理办法,有数据可循。但也要考虑居民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比如,在公共场所、道路边上,就要跟交警交换意见,按照亮度、频闪等检测,看是否影响行车安全等。自从户外LED屏的审批权上交之后,宝安区有一块LE D屏获批,并按照新的标准设置。由于该屏幕尚未投入运作,暂时也不知道新的标准是否能够满足市民的需求。 “500坎德拉(发光强度单位)这一标准是否合适,要在实践中摸索后再反馈。”何涛表示,国家没有统一标准,地方只能自己探索。何涛介绍,不同规划区有不同数值,从100坎德拉到500坎德拉不等,从数据设置方面有一定的进步,但是可能与市民期望还有一定差距,因为有的人认为暗了,有的人认为亮了。另外,具体的数据还将在明年的全市规划中做一定调整。 控制户外屏增长数量 何涛介绍,目前全市10平方米以上的广告牌审批权已上交,全市LE D规划正在制定,一旦出台将严格执行。2011年大运会,全市进行环境提升,环境景观有新要求,LED屏规划要符合深圳市整体规划,设置LED就要跟街道的景色相互协调,在考量新设立时要匹配。 在不少基层单位看来,统一规划更有利于工作的开展以及监管。坪山新区城管局工作人员称,在区内的繁华商业区,商家肯定都想往上挂,现在就有不少企业提出建LE D屏的需求。但是审批权市一级负责,区一级单位无权受理,希望能更高标准,更科学,如不控制就会乱。龙岗区城管局相关工作人员称,由市里统一规划,更有利于市容景观。 根据去年9月底LE D专项规划,规划区户外LE D显示屏在现有数量的基础上,至2020年,户外LED显示屏总体新增数量不得超过50块,其中,主要片区户外LED显示屏新增数量不得超过40块,重要路段户外LED显示屏新增数量不得超过10块。规划要求新增户外LED显示屏年增长率不宜超过5~7块。 该规划同时明确了居民区与LE D屏间的关系,当显示屏设置位置前方100米范围内有居住建筑,且显示屏朝向居住建筑窗户时,则该位置禁止设置显示屏;当显示屏设置位置前方150米范围内有居住建筑,且显示屏朝向居住建筑窗户时,则应适当降低显示屏亮度,并尽量设置为静态显示屏。该规划将与正在启动制定的针对原特区外的设置规划,构成全市规划方案。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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