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于近日正式公布了《长兴县公路沿线户外广告管理办法》。该《办法》对高速公路、国省县道公路用地、公路建筑控制区及两侧可视范围内的户外广告进行规范管理,同时也是本省首个公路沿线户外广告管理办法。 长期以来,公路沿线户外广告的审批、查处主体和流程都没有明确规定,造成设置无序,管理困难。长兴县工商局结合全县户外广告整治契机,独立起草并征求多方意见,推动政府出台本办法。《办法》明确了设置公路沿线户外广告的原则、规划、设置和登记流程、技术标准、监督管理等内容,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根据《办法》,政府成立公路沿线户外广告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长兴县工商局,由该局联合建设(规划)、交通、城管等部门编制广告设置规划,统揽全县相关广告设置管理工作。 《办法》同时明确了该类广告设置的范围,设置、发布、变更的审批程序、所需的材料、禁止设置的情形、使用期限等,规定了相关的专业技术质量标准,并明确了工商、建设(规划)等5个部门及各个乡镇的工作职责。 其中,工商部门负责牵头日常管理协调,组织广告位的市场化运作、广告设施设置的管理、广告建设和维护的监督管理、广告发布登记及其监督管理等。《办法》对广告所有权、经营权、日常管理、监督查处主体等内容进行了进一步明确,促进长效管理。 《长兴县公路沿线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的出台,将对县内公路沿线户外广告形成强力的约束。更多新闻请继续关注广告买卖网。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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