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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24处违法户外广告限期拆除

来源:长沙晚报  发布日期: 2013年9月17日 09:36 

  近日,天心区城管执法大队将新中路立交桥绿化带的一个立柱广告拆除。当日,长沙共拆除违法户外立柱广告牌5块,面积达1500多平方米。继续关注广告买卖网,了解更多广告新闻精彩内容。

首批24处违法户外广告限期拆除

  即日起,全市将再次掀起户外广告整治热潮。市城管执法局发布第一批24处违法户外广告拆除名单,要求9月25日前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将依法强制执行,其费用由设置者承担。

  整治要求 9月25日前务必拆除

  按照“六个走在前列”大竞赛活动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要求,全市深入开展城区市容市貌环境整治行动。市城管执法局逐一排查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门店招牌设施。目前,全市每周组织开展大型户外广告集中整治行动1次以上。截至8月31日,全市拆除户外广告9万余平方米(含城乡结合部)。

  此次整治重点针对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擅自设置的、设置期满未按规定自行拆除的和其他存在安全隐患或不符合《长沙市城市容貌规定》的违法户外广告。整治范围包括市区范围内的五一大道、芙蓉路、八一路、人民路、韶山路、劳动路、蔡锷路、黄兴路、潇湘路、湘江路、枫林路、湘府路、三一大道、岳麓大道、金星大道、长沙大道、二环线、学士联络线、万家丽路等城市主次干道和五一广场、火车站广场、劳动广场、东塘广场、溁湾镇广场、伍家岭广场等城市广场以及绕城高速沿线,长永高速、长益高速、京珠高速、长潭西线高速长沙段沿线,黄花机场等重要道路、公路及特殊区域。

  在9月25日前,如户外广告设置人按整治要求自行拆除违法户外广告有困难的,各区政府可组织人员帮助其拆除。对未按整治要求自行拆除的,按照“统一调度、分区推进”的方式,由各区政府组织相关执法部门和有关单位配合人民法院实施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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