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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户外广告新条款草案 擅改广告内容或被罚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发布日期: 2013年9月24日 09:45 

  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重庆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进入四审。草案新增户外广告内容改变的条款,规定擅自改变广告内容将被处以罚款。继续关注广告买卖网,了解更多广告新闻精彩内容。

重庆户外广告新条款草案 擅改广告内容或被罚

  草案第三十五条规定:擅自改变户外广告登记内容的,责任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草案还规定,禁止在通航水域利用水上漂浮物设置广告;禁止利用建筑施工工地围墙设置商业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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