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乐山市工商局充分学习国家工商总局、中宣部等八部门“关于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开展五项监管措施,进一步强化了辖区内医药广告的监管力度。 加强法规宣传。通过座谈会、部门联席会、报纸、电视、公交站台、LED、宣传单、广告协会QQ群等形式,多渠道宣传《广告法》等法律规章,发布广告法规宣传320余条次。 加强行政指导。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以主流媒体、大型户外广告经营企业和重点广告主为重点,采取重点约谈、分类指导;对情节严重、屡次违规者采取通报、查处。 加强制度建设。加大对广告发布源头的管理,督导广告单位建立和完善广告承接、广告审查、广告发布、广告档案管理等管理制度,并报工商机关备案。 加强广告监测。强化日常监督,对违法违规苗头,及时约见,自查自纠;对严重违法医疗广告,依法予以查处。截至目前,全系统共监测广告6500余条次,责令整改17条,立案查处虚假违法医药广告8件。 加强部门协作。充分发挥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强化与宣传、监察、市长热线办、药监、卫生等部门的沟通,建立和完善广告联合监管工作机制。 这五项措施,不但对于医药广告监管长效机制的建设产生了积极的作用,同时也对当地医药广告市场进行了规范。更多新闻请继续关注广告买卖网。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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