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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重要节假日期间每天不多于三台电视晚会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发布日期: 2013年10月21日 10:36 

  日前,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正式发布一项通知。通知中指出,每季度总局会通过评议,择优选择一档歌唱类选拔节目进入黄金档,以此对卫视节目进行调控。

  总局发言人表示,明年上星综合品频道,新闻、经济、文化、科教、生活、服务、动画和少儿记录片、对农等公益性的节目的播出时长,每周是平均不少于30%,其中平均每天早晨6点至次日1点之间,要至少播出30分钟的国产纪录片,平均每天早晨8点到晚上9点半之间,至少要播出30分钟的国产动画片或者少儿节目,道德建设类的节目需要安排在早晨6点到晚上12点之间播出。

  通知还规定,总局将对原创性节目的在节目备案进入黄金时段,各类评优评奖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各卫视综合频道每年播出新引进的境外版权模式的节目不得超过一个,当年不得安排在晚上7点半至10点之间播出。

  另外,总局将对同质化扎堆播出的各类节目进行宏观调控,歌唱类选拔节目需报广电总局批准并严格管理,每季度总局将通过评议会择优选择一档节目安排在黄金时段播出,其余不得安排在晚上的7点半-晚上10点半之间播出。

  通知还说,总局还会对电视晚会进行调控,原则上重要节假日期间每一天不超过三台,对于未经批准的电视晚会和节庆的演出不得安排播出和宣传报道。

  总局新闻发言人同时也表示,明年上星综合品频道调控政策制定的过程中,将会请公众、专家和业内人士参与论证,最终目的是为了更好的实现上星综合频道的定位,使电视节目更加丰富多样,满足观众多样化的收视需求。在这个新规通知出来之后,一些地方电视台的负责人也纷纷表示,会对卫视的良性竞争、节目创新起到积极作用。

  该通知的发布,将会对我国卫视电视节目的优化和合理配置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更多新闻请继续关注广告买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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