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业界广告公关案例互动社交媒体品牌对话数据技术观察   

 

消费者协会律师:孙杨代言汽车广告严重违法

来源:现代快报  发布日期: 2013年11月6日 14:32 

  摘要:关于孙杨无驾照代言汽车广告的消息,我们进行了密切的关注,据悉,北京现代已经对孙杨事件进行了回应,说是其并没有真的开车,而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表示,他(孙杨)没驾照,所以这个画面是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继续关注广告买卖网,了解更多广告新闻精彩内容。

孙杨

  昨天,北京现代发表声明称,北京现代与孙杨的合作为“产品形象代言”,而非“驾驶者代言”。在整个广告拍摄过程中,孙杨本人从未实际驾驶车辆。

  “在拍摄时我们出于安全的考虑,并不是让孙杨真的去开车,是把车放在平板拖车上移动,他在驾驶室只是做了开车的动作。而且我们选择孙杨是看重了他是奥运冠军。而他是代言我们的产品,代表产品形象精神和内涵,并不是代言我们的车主,所以这和他有没有驾照好像并没有直接联系。”北京现代相关负责人说。

  此外,该负责人还透露,他们和孙杨签约是在去年10月,代言合同为期一年,上个月代言刚刚结束,现在该系列所有的广告都已经切掉孙杨镜头。

  专家:厂商拍摄了虚假广告

  去年,在活动发布现场,孙杨接受主持人的发问时就提到自己会开车,但是没有驾照。不过之后关于他代言汽车的广告还是公开进行传播。

  对此,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表示,“这违反了广告法的规定,广告法规定广告要真实合法,内容要真实,但孙杨作为驾驶者,他没驾照,所以这个画面是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这样来看,这就是一个虚假的广告,应该受到处罚的广告。”

  在邱宝昌看来,明星代言不是演戏,代言必须要对商品和服务有所了解,而作为厂商,你找一个明知没有本(驾照)的明星去代言,对孙杨来说,人生也不能游戏,包括公众对你的尊重,成绩来之不易,如果你代言了虚假广告,损失肯定更大,这对广告主和广告发布者没有尽到审慎的义务,明知是虚假广告,明知不能代言,不能开车,还去制作发布这样的广告,是应该得到相应的处罚的。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上一篇信息 下一篇信息
信息分类查询:  业界广告公关案例互动社交媒体品牌对话数据技术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