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联合新闻网报道,台当局“卫生福利部”预告管理办法草案,高油、高糖或高盐的零食及快餐儿童餐,将不能在电视上的少儿频道播出广告。但食品附赠玩具,仍可打广告。继续关注广告买卖网,了解更多广告新闻精彩内容。 台当局“卫生福利部”预告“不适合儿童长期食用之食品广告及促销管理办法”草案,只要食品脂肪占总热量30%、糖或饱和脂肪占总热量10%、每克固体或每百毫升液体反式脂肪在0.3公克以上、及每大卡含钠量1毫克以上,都不得于儿少频道广告。 台当局“卫福部”估计,目前台湾约有14个电视少儿频道播出此类广告,可能会受影响。以零食、饼干业者影响最大;快餐业者贩卖的汉堡、薯条,或便利商店的便当,若营养成分不符合这项规定,也不得在少儿频道上播出。 另外,台湾儿福联盟曾调查发现,台湾儿童一年平均收看逾8000个垃圾食物附赠玩具的广告;但台当局“卫福部”避免影响业者太大,并未将赠送玩具的食物纳入此次限令。未来是否限制食品广告标榜附赠玩具,还在研拟中。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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