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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市出台《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暂行规定》

来源:大众日报  发布日期: 2013年11月19日 12:29 

  进入11月之后,莱芜市出台了《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暂行规定》,彻底终结了户外广告多头管理的历史。

  莱芜市城管执法局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原来多个部门有管理职能,结果都管不好,最终导致户外广告杂乱无序的境况。如今好了,管理权集中到一个部门,户外广告管理更加规范了。”

  在此之前,莱芜市户外广告的管理权及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处罚权由城管执法局、住建委和工商局等部门共享。新的《暂行规定》吸收了一些先进城市的经验,将规划区内除“国道、省道、高速公路用地及建筑区”之外(之内由公路部门管理)其他户外广告统一由城管执法部门管理,从而从根本上解决了多头管理、多头审批的问题。

  现在,莱芜市城管部门正在按照新出台的《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暂行规定》,对当地户外广告市场进行新一轮的清理和整顿。更多新闻请继续关注广告买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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