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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入广告第一案最快明日开庭 “黄老五”将反诉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发布日期: 2013年11月25日 11:07 

  《咱们结婚吧》被叫好的同时亦遭遇吐槽为“广告联播”,关于黄老五植入电视广告欠款一案,公司代理律师将向北京石景山区法院提交反诉状,反诉北京华录百纳影视公司侵权。继续关注广告买卖网,了解更多广告新闻精彩内容。

植入广告

  此前,《咱们结婚吧》制片方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录百纳影视公司”)因植入广告纠纷,将四川黄老五公司起诉至法院。此案被媒体称为中国“植入广告第一案”。昨日,华西城市读本记者从内江市威远县黄老五土特产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老五公司”)品牌市场部总监王正处获悉,今日,公司代理律师将向北京石景山区法院提交反诉状,反诉北京华录百纳影视公司侵权。

  据黄老五公司的代理律师北京览众律师事务所陈铁军律师介绍,若反诉的被告方北京华录百纳影视公司要求15天的答辩期,那么此案将于12月11日开庭审理;若北京华录百纳影视公司放弃答辩期,则此案不再受15天答辩期限的限制,将于明日(11月26日)上午9点半开庭审理。

  陈铁军说,黄老五公司提起反诉主要是因为这次的合同没有达到黄老五公司的预期目标,按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合同签订履行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是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和返还已付的20万首付款的。“整个电视剧播出以后,没有达到黄老五公司的预期效果,在法律上叫‘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任何一个合同都是有目的的,黄老五公司当初与对方签订合同是要做产品的植入广告,是为了做产品宣传和推广。现在问题是这个植入广告一是没有经黄老五公司审查,二是最终播出来的产品包装、标识都是错误的,使黄老五公司最早预期的做产品推广的目的不能实现。”

  陈铁军说,除解除合同和返还已付20万首付款外,由于对方的原因导致违约行为,按照合同约定,对方还应承担20%的违约金。

  案件意义

  让植入广告监管提上日程

  《咱们结婚吧》片尾出现的鸣谢单位名单,足有4页,达近80个,黄老五花生酥仅是其中之一。电视剧中植入广告,已成为行业公开的新盈利模式,但由于缺乏行业标准,电视剧植入广告乱象丛生。

  “在电视剧和影视作品里面植入各种商品信息或者广告由来已久。”中国广告协会报刊分会主任梁勤俭表示,过度的追求经济利益,绑架导演,绑架演员,会让电视剧变成广告联播。“我觉得黄老五花生酥与《咱们结婚吧》这起官司最重要的意义,是有望促使有关部门出台新的管理办法,让行业监管变得有法可依。”

  专家建议

  做影视植入广告 最好请个代理商

  植入广告越来越多地成为了影视剧制作的宠儿,如何让影视制作方、品牌方和观众的三赢,是整个行业正在尝试寻找的答案。

  同为《咱们结婚吧》赞助商之一的华润怡宝全国市场营销总监李凯在接受华西都市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怡宝从去年年初开始尝试电视剧植入广告,一直有一家代理公司介入,这家公司会向他们推荐适合怡宝定位的电视剧,并在拍摄过程中,就一些植入的细节在现场监督,保证植入的效果。“我想这样就可以避免类似黄老五公司这样的纠纷出现。”

  “通过中间代理商协调广告植入是现在影视剧制作中越来越流行的方法。”活石影视总经理韩敏表示,“由于电影制作方和品牌广告主的工作方式、沟通模式以及对影视剧的诉求各不相同,因此通过代理商能够更规范、更有效地解决合作中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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