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微博等新媒体正成为日益重要的舆论场,它在开通言路、凝聚共识、利益表达等方面扮演了积极的角色。但与此同时,网络上众声喧哗、谣言四起带来的危害也早已成为一个必须正视的问题。身处自媒体时代,网络谣言的产生必须引起业界深思,新闻生产应当坚守必要的底线和准则。广告买卖网,广告行业最大的门户网站。 在网络谣言的传播过程中,一旦网络上的不实信息经传统媒体发酵,极易造成负面效应的累积,导致各种严重后果。传统媒体若不对网络信息进行认真核实,不对网络曝料加以甄别,就可能被其误导,使信息井喷带来的信源机遇变为潜在的信源危机。观照现实,也不乏传统媒体助推网络谣言的例子。 (一) 当下我们再讨论新闻时,必须正视这样一个现实,互联网已经深深“嵌入”新闻业的肌体,或明或暗地改变着传统新闻业的面貌与样式。首先,受众对新闻时效性的要求更高了。现在日报以天为报道周期,电视和广播以小时或天为报道周期。而在网络平台上,新闻正在走向实时报道为主的阶段。其次,新闻作品的刊发平台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跨媒体的融合,一则突发事件或许先以140字的篇幅发表在媒体的官方微博上,之后它可能会在次日出版的报纸上占据更多的版面,用更丰富的表现形式呈现。 这些变化的根本在于,由于网络传播的发展,新闻不可避免地卷入了速度与时间的竞赛。即使是像报纸这样的平面媒体为了获取更快速、多元的新闻信息,也会规定记者可以先于报纸在网络平台发布实时新闻,以抢发独家新闻或者避免漏稿。对记者来说,新闻的工作节奏明显加快,新闻组织所拥有的不同发表平台要求有大量稿件填充时段和版面,倍增的信息需求量也使记者的工作内容多元而且繁重:在时间与稿量需求的双重压力下,新闻报道的质量也会不可避免的下滑。 今年6月,媒体对安徽“孕妇胎儿被盗”事件的报道就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6月29日11点22分,安徽网发布一条题为《太和24岁孕妇自称医院孕检被迷倒 腹中胎儿被取走》的消息。这篇300余字的报道描述了一个骇人听闻的事件:6月26日上午,太和县一名24岁孕妇滑某独自到医院孕检时被人迷倒。当晚10点左右,这名孕妇在阜阳汽车北站附近醒来,发现腹中胎儿已经被人取走。所有孕妇陈述的内容都出自一位不知身份的“知情人”。报道还称,记者上午从太和县公安局了解到,警方正全力调查。这条消息的署名为“《新安晚报》 安徽网记者”,显然记者既为报纸供稿,也为报社主办的网站供稿。笔者在当天的《新安晚报》电子版上没有查到这篇报道,表明这是报社为了抢新闻而率先发布的网稿。 这一消息引起了其他媒体的关注。6月29日18点49分,人民网安徽频道对此消息进行了报道,题为《网曝安徽24岁孕妇被迷倒胎儿被盗 警方已介入调查》。人民网记者采访了“孕妇”的丈夫并向太和县警方求证,确认有这样一个案子。21点26分,人民网再次发布《太和警方通报临产孕妇被迷倒后腹中孩子被盗事件》,告知案件进展并指出滑某腹中的孩子去向不明。许多媒体的官方微博也转发了这一消息。6月29日21点52分,“@央视新闻”发布微博“〔太离奇!一孕妇称肚子里的孩子被偷走〕”,该微博被转发近5000次,评论2000多次。6月29日23点06分,“@人民日报”发博“〔离奇!一孕妇称医院孕检被迷倒 胎儿被偷走〕”,该博文同样被转发6000余次,评论2000余条。在较高的转载量中,多家媒体官方微博都参与其中。 6月30日出版的《新安晚报》在头版作了导读,在A4版刊发了1500字的消息《疑云重重:大白天腹中胎儿被盗?》。 这篇报道的出炉与前一天该消息在微博上的热传有关。记者走访了孕妇家、医院和公安局,文中明确的消息来源有孕妇的丈夫、哥哥、公安局长、医生等。在文末,报道还对事件的真实性提出了三点疑问。《京华时报》、《新京报》等报纸也利用不同的稿源刊发了对这一事件的报道。然而就在这一天(6月30日)早上8点31分,人民网刊发消息称,警方已经查明当事人并未怀孕,所谓的婴儿被盗是自导自演的一出闹剧。 事情终于真相大白。随后,“@央视新闻”等媒体官方微博进行辟谣,部分报纸则在第二天对真相进行了报道。事实上,人民网在7月1日披露的事件详情表明,就在6月29日媒体和网络热议婴儿被盗事件时,当事人已经向警方陈述了谎报案情的事实。 针对这一乌龙事件的传播过程,《中国新闻出版报》发出了这样的疑问:一则离奇消息怎么没有得到求证,就登上了媒体的大雅之堂?争抢爆炸性新闻能否成为失实消息传播的理由?权威媒体该如何维护来之不易的品牌和美誉度,而不是被网络环境下的传播所干扰?这些疑问可以归结为一句话:新媒体环境下的新闻生产应该遵循什么逻辑与底线?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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