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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开放日邀网友旁听 注重通过新媒体公开信息

来源:新京报  发布日期: 2013年12月5日 11:03 

  在信息化时代的今天,公众的知情权越来越受关注,最高法院举行了开放日活动,网友将会有更多的机会了解到庭审状况,新媒体环境下,人民法院或将通过微博直播庭审,继续关注广告买卖网,了解更多广告新闻精彩内容。

微博

  昨日上午,最高法举行了公众开放日活动,80余名网友代表、最高法特约监督员等旁听了腾讯与奇虎360案件的庭审,并观摩了法官宣誓仪式。全国800余个法院也于昨日举行了公众开放日活动。最高法发言人孙军工表示,年底前,设立新闻发言人的法院要将新闻发言人的名单及联系方式在其官网上公布。

  焦点1 注重通过新媒体公开信息

  网友代表:薄熙来案件的公开审判会不会成为审判高级腐败官员的样本?

  孙军工:薄熙来案件的审判公开力度是非常大的,它的信息公开方式、庭审公开的方式,是在新媒体环境下,人民法院应当重点关注并将重点使用的一种方式,通过微博直播庭审将是我们重点采取的一个方式。

  是不是今后所有贪官犯罪案件都要用微博播报这种方式?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上看,都不应该一刀切,目前还在加以规范,很多问题要结合案件的情况、结合受众的信息需求情况,来判断用什么样的方式把审判信息公布出去,以取得更好的效果。

  今后人民法院推进司法公开,注重新媒体兼顾传统媒体的问题一定要统筹协调,一定会考虑用受众易于接受、乐于接受的媒体接受方式来传递审判信息,满足公众的知情需求。

  目前,最高法正在积极拟定并将尽快出台关于规范庭审直播的指导性文件。

  焦点2 实证理论研究得出“转发500次入罪”

  公众代表:两高关于网络谣言的司法解释我觉得不是很严谨。谣言转500次入罪的依据是什么?

  孙军工:司法解释首先是要解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重点问题是标准问题如何确定。这个标准的制定首先要立足实践,要了解类似这种案件大概出了多少,比如转了多少次,要做全面的量化分析,把这些基础数据采集之后再做一个相对平衡的处理,确定数量,也就是定罪的标准。这个标准的确定一定要考虑到实际的发生环境,可能带来的危害是什么。涉及这个问题,司法解释的专题新闻发布会时已经讲得很清楚,是根据实证研究和理论研究得出的500次这个数据。

  下一步根据案件办理情况,将通过发布典型案例的方式,使这个司法解释的操作有一个样板,通过具体案例来表明它的实际危害,要保证它确实得到执行,而且执行当中不会出现偏差。

  焦点3 出庭不允许剃光头穿号服已明确要求

  公众代表:在增强司法透明度和保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之间如何平衡?

  孙军工: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和保护涉案人员个人信息安全始终是我们高度关注的内容。比如被告人剃光头、穿号服的问题,最高法院已经明确要求不允许有这样的做法。怎么最大化地做到平衡,也是我们要着力关注和解决的重点。昨天河南法院公布对被告人在开庭受审的时候有一些人性化的安排,充分体现司法文明的安排,这些都昭示着法院在保护涉案当事人利益方面采取的一些具体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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