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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补助资金到位 企业入驻昆明广告园享税收优惠

来源:云南网  发布日期: 2013年12月10日 11:53 

  近日,昆明市政府与省工商局签署了推进昆明广告产业发展战略合作协议,昆明广告业就此迎来新起点。目前,4500万元的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已到账,将用于推进昆明广告产业园建设。继续关注广告买卖网,了解更多广告新闻精彩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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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业投入

  中央补助资金达4500万

  据悉,去年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达635亿元,其中广告营业额33.16亿元。而昆明市作为云南省广告业发展的集聚区域,拥有从事广告创意、广告制作、广告经营等相关企业1044家,从业人员近万人,年经营额超过27.03亿元。目前,云南省文化产业在全省GDP中占6.1%,高于全国4%的平均水平。尽管如此,作为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广告业仍面临产业结构不合理、创新能力不强、产业集群发展迟缓等困难,发展速度也落后全国平均水平。

  目前,位于昆明五华区金鼎科技园的昆明广告文化产业园已被批准为中央财政资金重点支持发展的29个园区之一,总额达4500万元的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已到账。明年4月,国家工商总局和财政部将对这些园区建设情况检查验收。

  优惠扶持

  存留部分将获不同比例扶持

  昆明文化产业园区布局在五华金鼎科技园及五华泛亚科技新区,总建筑面积达到78万平方米,其中一期工程建筑规模为8万平方米。而拟于明年开工的二期工程,建筑面积将达到22万平方米,将为广告创意企业提供高科技的影视广告拍摄、剪辑、后期制作服务,提供各种特技、特效制作服务。

  据了解,对进驻园区的一般企业来说,广告、创意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称号的,每个产品一次性奖励20万元。获得“云南名牌”产品称号的,每个产品一次性奖励5万元。若获得多个上述两种称号的企业,均可累计奖励。对获得A类国际大奖或称号的影视、动漫、广告等文化创意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奖励。

  同时,广告园还将对入园广告创意企业分类给予产业扶持,每平方米年纳税额达到3000元,园区给予存留部分(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20%的产业扶持,每平方米年纳税额超过3000元的,园区给予存留部分(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80%的产业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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