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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回应"CCTV车贴"一事 并将追究法律责任

来源:新京报  发布日期: 2013年12月20日 14:48 

  对于车贴事件,央视方作出了回应,声明从未授权个人使用车贴,并且该频道负责人表示,中央电视台对车身标识使用有严格的规定,未经授权使用将追究使用者的法律责任。继续关注广告买卖网,了解更多广告新闻精彩内容。

采访

  针对有电商网站出售“CCTV车贴”一事,昨日,CCTV发现之旅频道在其官方微博发声明称,从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使用频道标识。该频道负责人表示,中央电视台对车身标识使用有严格的规定,未经授权使用将追究使用者的法律责任。

  近日,一种“CCTV车贴”在网上销售火爆,有购买者留言称曾因闯红灯被交警拦下,“我说我是央视的,急着采访。交警只说了句下次注意,就让我走了。”

  昨日,就此事,CCTV发现之旅频道在声明中称,频道VI(视觉识别)系统的使用严格按照中央电视台的相关要求执行,频道从未授权任何个人、商家和合作伙伴使用频道名称和VI标识用于制作车身标识以及采访车证等物品。

  “我们也不知道商家是通过何种渠道获得我们的VI(视觉识别)标识,我们从未对此做过授权。”央视发现之旅频道负责人表示,频道目前没有一辆车使用这样的车贴和采访牌。

  对于央视其他频道的标识使用情况,该负责人称,据他了解,一般只有转播车上会使用,个人使用的情况没有见到过。

  “购买者购买的用途我们无从知晓,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这些带有央视Logo的标识和印刷品容易给人造成官方行为的错觉。”该负责人说,对于未经许可擅自使用CCTV-发现之旅频道标识印刷、出售及宣传的个人和商家,目前CCTV发现之旅频道已委托律师进行取证,并保留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的一切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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