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元月以后,许昌县工商局启动了一项强化电视购物广告监管力度的工作,同时推出“四项举措”来配合此次监管工作的实行。 加强广告监测检查。积极与有关部门搞好协调配合,进一步加大广播、电视、报刊以及互联网等媒介广告的监测检查范围和频次,及时责令停止发布和曝光夸大产品功效、内容虚假等严重违法电视购物广告。 强化广告审查责任。加强《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审查规定》的落实,依法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实广告内容,严把广告发布关,对不履行广告审查责任,屡次发布严重虚假违法电视购物广告的,暂停其广告业务,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查处虚假违法广告。依照《广告法》有关规定,依法追究相关违法主体责任,包括发布违法广告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等,切实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对构成虚假广告犯罪行为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严惩发布虚假违法电视购物广告的行为。 用好社会监督功能。充分发挥“一会两站”的功能作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完善12315受理和处理工作程序,进一步畅通受理消费者诉求渠道,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共同抵制不良违法电视购物广告,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据了解,本次许昌工商局强化电视购物广告的工作将长达两个月,并对电视购物广告发布行为进行强力规范。更多新闻请继续关注广告买卖网。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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