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时候,国家就公布了对于电视购物广告的新规定,据悉四川卫视和新疆兵团卫视因存在超时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的违规问题遭到处罚,并进行全面整顿,继续关注广告买卖网,了解更多广告新闻精彩内容。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通过官网发布通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台综合频道(新疆兵团卫视)和四川广播电视台综合频道(四川卫视)因存在超时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的违规问题遭到处罚:新疆兵团卫视自1月9日零时起至1月24日零时,暂停所有商业广告播出15日;四川卫视自1月9日零时起至1月16日零时,暂停所有商业广告播出7日,并进行全面清理整顿。 责成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局和四川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分别对新疆兵团卫视和四川卫视的整改情况进行核查验收,验收结束后,向总局提出书面报告,经总局同意后方可恢复商业广告播放。 搜狐传媒通过浏览四川卫视广告部官网发现,四川卫视2014年刊例价按照15秒广告计算,每天的广告收入为134万4000元,停播七天广告,总计损失为940万8000元,虽然刊例价一般会以折扣形式出售,但综合考虑到广告客户的协调等因素,四川卫视此次损失可能近千万。 据搜狐传媒了解,这并不是四川卫视由于广告问题第一次被处罚,早在前年(2012年)1月,人民网等媒体就报道过四川卫视违反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意见》和《〈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简称"限广令")关于电视广告插播的管理办法,在电视剧中间插播广告被群众举报。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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