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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批准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开办

来源:重庆市政府网  发布日期: 2014年1月13日 11:28 

  日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对重庆电视台和重庆人民广播电台的申请进行了批准,允许后者在原视界网基础上,开办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

  开办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是贯彻落实原国家广电总局《关于促进主流媒体发展网络广播电视台的意见》(广发﹝2013﹞1号)文件精神,针对当前互联网技术飞速发展,公众获取内容的渠道从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逐渐向新媒体迁移,传统媒体持续流失受众的情况,创新发展方式,推动传统广电媒体与互联网新型媒体融合发展,确立广电媒体在新媒体传播格局中的主流地位的具体体现。

  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定位为省级重要网络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网络舆论引导的重要阵地,是重庆广电集团(总台)新媒体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实现全媒体转型的重要平台。通过本地精品、精彩推荐、微视频、看电视、听广播等板块的设置,依托现有的电视频道、广播频率节目资源,以直播、点播、时移等网络功能为基础,24小时向全球进行播出。

  作为以宽带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等新兴信息网络为节目传播载体的新形态广播电视播出机构,重庆市网络广播电视台填补了传统广播电视的宣传空白,将在互联网等新媒体领域为市委、市政府发挥喉舌功能,通过宽带互联网等新载体、新渠道、新手段向社会传达政令、宣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对我市重大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体育等活动或事件进行报道、宣传,发挥引领社会舆论导向的作用。同时,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的开办,是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网融合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2﹞69号)要求,稳步推进三网融合业务发展,标志着我市在广电网、互联网、通信网“三网融合”实践道路上迈出了关键性一步。

  开办网络广播电视台是我市广电传统媒体向新媒体视音频领域加快拓展,积极构建技术先进、覆盖广泛的现代新闻资讯及文化传播体系的重要举措。正式上线后的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将充分利用互联网无国界传输的特点,将我市舞台艺术精品、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文化古镇、当代文化美术成果等以视听节目、栏目方式在互联网上进行传播展示,极大加强我市文化在全国乃至全球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的成立,将进一步加强重庆电视台的传媒传播实力。更多新闻请继续关注广告买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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