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重庆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对此类户外广告问题作了大整改。市市政委对新规作了解读,产生噪声污染、光污染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户外广告,将拆除整改。 继续关注广告买卖网,了解更多广告新闻精彩内容。 户外广告统一规划 施工围挡禁设商业广告 据悉,新条例在户外广告禁设范围上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包括产生噪音污染、光污染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妨碍相邻方通风、采光、通行权利的,在距离道路、相邻建筑不足10米的区域内设置落地式广告的,在城市主干道、次干道沿线采用布幅标语、彩旗、吊旗等形式设置商业广告的情况,均禁设户外广告。新条例中明确了在建筑施工工地围墙(档)禁设商业广告,只有业主单位、施工单位的名称、字号、标志、工程信息和企业形象可以展示。 “户外广告的设置,应当根据城市风貌、格局和区域功能、道路特点等统一规划,保证城市容貌的整洁、美观。”市市政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郑如彬介绍目前将重点规划重点商圈的户外广告。此外,对于违法广告,主管部门可责令限期拆除整改,逾期仍不执行的,新条例明确,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除。 重庆市市政委广告处相关负责人透露,2013年,拆除的违规广告牌有1300多块。另外,依法设置的广告,因公共利益需要而拆除造成设置者和发布者财产损失的,新条例的处理更人性化,明确表示依法给予补偿。 户外广告必须公开拍卖 去年最高卖821万 新规中还规定,户外广告经营权公开拍卖采取网上竞价方式,相关信息将在拍卖前公布。规划在市政设施上的广告,或是非市政设施上,及非国有或国有控股的,未要求必须公开拍卖。郑如彬介绍,去年江北大石坝一块T型牌广告位就拍到821万,有效期为5年。其拍卖收益将上缴同级财政。 临时户外广告不得超过30天 新条例中提出了临时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要求,主要针对大型展会和大型活动设置临时广告行为,可以在展会或者活动举办地范围设置,设置时间与活动时间一致,最长不得超过30天。 对于审批管理方面,郑如彬介绍,市市政委负责审批监管主城区由市政府主办的大型活动、展会临时广告,其他区县的临时广告由当地市政局批准设置。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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