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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份内蒙古自治区级各媒体广告违法率为10.97%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4年1月28日 10:55 

  以下是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广告监测中心对内蒙古电视台8个频道(卫视频道、新闻综合频道、蒙语频道、生活频道、经济生活频道、文体娱乐频道、影视剧频道、少儿频道)、内蒙古广播电台4个广播频率(新闻广播、交通之声广播、音乐之声广播、评书曲艺广播)、4家报刊(内蒙古日报、北方新报、内蒙古晨报、内蒙古商报)于2013年12月1日—2013年12月31日期间发布的各类广告进行了24小时监测报告。

  监测结果显示:新闻媒体共发布各类广告93228条,发布涉嫌违法广告10225条,违法率为10.97%,其中涉嫌严重违法广告4970条,严重违法率为5.33%。其中药品、医疗器械、医疗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其它类别广告的严重违法率分别为:3.63%、31.19%、33.5%、2.59%、6.93%、0.00%、0.36%。其中医疗器械广告严重违法率环比大幅度下降25.37%,化妆品广告严重违法率环比下降6.25%。

  药品、医疗服务、保健食品类广告严重违法率环比小幅上升。纳入自治区广告监测中心监测范围的16个媒体中,内蒙古电视台卫视频道和经济生活频道的严重违法率居电视广告严重违法率的前两位;内蒙古广播电台评书曲艺广播和新闻广播的严重违法率居广播广告严重违法率的前两位。更多新闻请继续关注广告买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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