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四川在线网友“黄金宝宝”发帖反映,什邡市银利纸板厂排放污水,影响周围居民健康。随后,四川在线将网友反映的情况书面转达给什邡市环保局。 4月9日下午,四川什邡市环保局给四川在线发来回复,称接到四川在线转去的网友投诉后,德阳市环保局和什邡市环保局监察执法大队立即赶到什邡市银利纸板厂对事件进行调查,初步认定:该厂年产1万吨包装纸生产装置水污染处理设施与处理需求不匹配,导致排污超标,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条关于“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之规定。 四川什邡市环保局执法大队通过调查还发现,同在师古镇的四川省什邡清泉隆佳造纸厂也是水污染处理设施与处理需求不匹配,导致排污超标。 针对调查结果,四川什邡市环保局对上述两家企业下达了《限期治理事先告知书》(什环限告字[2010]01号、什环限告字[2010]02号),要求两家企业于2010年9月10日前进行限期治理,治理后COD排放浓度不得超过120mg/L,悬浮物排放浓度不得超过50mg/L。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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