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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时代 新闻的“十宗罪”

来源:暨大新媒体  发布日期: 2014年2月22日 14:23 

  新媒体时代,传统新闻传播结构发生了改变,有人觉得新媒体时代下人们的碎片化需求变得越来越浮躁,新闻扩大了我们的认知范围,但是也让我们的生活变得“不快乐”。继续关注广告买卖网,了解更多广告新闻精彩内容。

新媒体

  近日有一条微博列出新闻十宗罪,这应是对新媒体时代新闻的批判:

  【新闻十宗罪:不读新闻你更快乐】1.新闻误导大众。2.面对新闻媒体我们还不够理性。3.新闻与生活无关。4.新闻不能帮助你更好的了解世界。5.新闻造成认知错误。6.新闻不利思考。7.新闻如毒品。8.新闻费时。9.新闻使人消极。10.新闻扼杀创造力。

  此言得到不少人的赞同:

  新闻、性产业其实都符合消费主义的特质,就是制造出来的需求远远多于刚需,夸大消费的刺激性和新鲜感,等你真的唾手可得了,却觉索然无味。

  麦克卢汉说,人在使用人工制造物时他不能信任自己,新闻扩大了人的认知范围,也带来伴生的风险,即自我认知的盲点。前新闻时代产生的是口唇欲人格,后新闻时代产生的是肛门欲人格,我们需要自己的选择,学会在电子媒介时代生存:既作为新闻的消费者,也作为新闻的生产者。

  人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会利用自己所能利用的一切资源去达到目的。这是人性使然,贪官如此,媒体也是如此。法治社会不仅要反腐,也要反对各种利益集团滥用权力、损人利己,这就包括媒体滥用话语权为自己牟利。相比之下,反腐可以搜集各种罪证,反媒体霸权就困难得多。

  也有人认为此话偏激:

  有句名言“报纸上唯一的好新闻是广告”,满纸黄色暴力的负面新闻确实会让人不悦。但要仅说是新闻之罪,不妥。

  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新闻也不例外。但一个没有新闻的社会不会是快乐的,而是非常恐怖的,风声便会聚成传言甚至谣言,人们也无法了解外界。总的来说新闻的价值是远大于其弊端的,对其弊端的规避,不仅有赖于新闻行业的高度自律和客观,也有赖于人们的独立思考和主动辨别是非。

  在高速发展和个人获得的信息时代,是有必要重新讨论信息与新闻的属性问题,而不是否定新闻的价值。新闻本身就带有的社会属性,但是并不是这样解读。

  笔者认为这一新闻现实至少告诉我们几点:

  一,大多数新闻是没用的;二,新闻不是谁都需要的;三,好的新闻确实太少了。

  还有人认为甭管好坏,在于如何接收:

  想到了骆冬青说的“意识形态”控制,但现在的新闻因其商业性而大大增强了对大众的误导性。另外我们一定要加强辨别能力,面对纷纭的社会,敢于怀疑!敢于批判!

  与其说新闻误导大众,还不如说现代人对信息的要求太矛盾,一方面依赖社交与新闻保持自身的社会性,同时对新闻事件极少去主动探究,所接受的只是别人送到眼前的新闻;再加上信息极度不对称,在这样一种情况下,人们太容易被新闻媒体的主观态度所影响,磨灭了自主思考的余地。

  总之,新媒体时代新闻需要重新认识、消费、辨析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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