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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龙云海产品广告严重违法

来源:人民网  发布日期: 2014年3月27日 10:19 

  2014年1月,北京食药监局对本市27个电视频道、10个电台频道和32种报纸类平面媒体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进行了监测。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判定,属于严重违法违规、且刊播2次及以上的广告共计79条次,涉及产品25个品种,均发布在平面媒体。

  其中,严重违规保健食品广告的有6个品种、17条次:未经批准擅自发布的有1个品种,其余均为严重篡改批准内容,含有扩大产品功效,使用绝对化用语或不实的承诺等。云南盘龙云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发龙牌诺特参胶囊,因违法刊发广告而上榜。广告的目的是让人了解产品,而非一味追求轰动效果,广告监管在广告泛滥的当下,显得尤为重要,更多广告监管的资讯请访问广告买卖网的广告监管频道。

  北京市食药监局表示,已将监测到的严重违法违规广告通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查处理,对违法广告中涉及北京生产企业品种的依法依规采取了行政处理措施,对涉及外埠生产企业品种的转至相关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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