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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闻出版报》刊文关注重报集团版权声明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日期: 2014年4月10日 10:38 

  对于传统媒体而言,版权保护的难点究竟在哪里?维权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国外传统媒体又有哪些成功的经验值得借鉴?4月9日,《中国新闻出版报》刊登的《声明将给违法者带来压力》、《报社维权应具备哪些条件》等稿件,对日前“重庆日报报业集团版权声明”进行报道,聚焦传统媒体与网络媒体之间的版权纠葛,再度引发了社会关注。

  《中国新闻出版报》在报道中称,《重庆日报报业集团版权声明》(以下简称《声明》)是继《新京报》几年前为7000多篇稿件维权之后,传统媒体再度大规模发声。在网络媒体长期大量低价或无偿转载传统媒体新闻作品的现实背景下,此声明一经发出,立即引起众多传统媒体、互联网及版权专家的关注。各种声音也随即而出,既有传统媒体的叫好声,也有网站的质疑声。

  《声明》为何会在社会上引起这么大的关注?国内报纸版权保护的难点究竟在哪里?在《声明将给违法者带来压力》一稿中,《中国新闻出版报》对话曾出版《报纸版权问题研究》的西南科技大学新闻系主任刘海明。据他分析,此事社会反响巨大有两个原因:“一是类似的声明在报业虽有但不多,且针对性弱。重庆日报报业集团的版权声明主要针对本地区的受众,对于习惯粘贴复制报纸新闻的地方网媒来说,鲜明的地域因素让其感到了压力。二是报业集团发表的版权声明数量有限,这类声明的认知价值较大。”

  而在《报社维权应具备哪些条件》一文中,就“记者稿件著作权归谁取决于是否与单位签订合同”、“新闻稿件中哪些可以合理使用仅限三类文章”、“对约稿和自然来稿如何维权签订授权合同”等问题进行了详细分析。此外,《中国新闻出版报》还就国外媒体应对网络转载值得借鉴之处进行了案例分析。

  “力挺重报维权!有些商业网站就是‘免费午餐’吃习惯了!”网友“兔木夕”在看过《中国新闻出版报》的报道后发表微博支持报业维权行为,引来众多网友的转发和点赞。

  “中央媒体对重报《声明》的关注在意料之中。”重庆工商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教授蔡敏对于《中国新闻出版报》的报道表示,重报集团版权维护是传统媒体全面转型的重要转折点,既保护了传统媒体的优势,同时又有效监管了新媒体等网络转载,这有助于引导网民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更多资讯请访问广告买卖网的报纸广告。

  新闻链接

  3月12日,重庆日报报业集团分别在旗下主要媒体及《中国新闻出版报》等中央媒体发布《重庆日报报业集团版权声明》,称重庆日报报业集团下属各报刊网和平台享有的版权内容,仅限在重庆日报报业集团所属系列媒体上作为第一网络平台发布。除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合理使用范畴外,未经重庆日报报业集团书面授权许可,其他任何网站都无权使用本集团享有版权所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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